王晓强丨台版拙作《易经里的秘密》之51卦《震》卦补正 - 世说文丛

王晓强丨台版拙作《易经里的秘密》之51卦《震》卦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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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震
震为雷。震上震下 。 
震: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彖曰: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释“震”:(震图1)
古老的解释为“震为雷”:“震”的卦象是“雷”——这种解释至少产生于商代。
甲骨文有“雷”字,在“S”形笔画里画出示意雷声的“〇”(震图2)。在古代的图形当中“S”一般借代龙躯;但前人说它象形闪电。甲骨文“䟴”字从辰从止,是由犁(辰)和脚(足)的象形字构成,从犁头前进耕破大地之震动上会意。其实甲骨文“䟴”是“震”的本字(震图3),因为其造字的字境,乃“神权天授”意识控制农耕的时代,所以它有震动、震惊之意,指它在被动情况下受触犯的反应,这与本卦卦义一致。可以说本卦的“震”,就是甲骨文“䟴”字产生字境的记录。“䟴”的造字,显示出商王族非常崇尚“足(止)”的象征意义,例如帝俊的“俊”字,在象形生着猫头鹰毛角的猴子的腿下,生着一只大大的“足”;善于征伐的商王武丁,有一种名字的象形字里,“武”字之“人”,其拖了一只斧头,还生了一只大大的“足”。显然“䟴”字的这只足,和上帝帝俊、商王武丁一样,有无所不到的神性。
本卦讲雷霆可怖的行为,兼及商王征伐的可惧结果。为什么这样说呢?
商王族认为自己是伏羲女娲的真正的后代,为了说明自己的王权来自上天,吹嘘说伏羲女娲是雷神和华胥氏生的。所以本卦的内容特别重要,它等于把自然界的雷等同了自己的祖先——因为自己的祖先出自雷神,所以现实中的商王就是替天行罚之霹雷。从卜辞中我们能发现,殷人认为雷霆是执行上帝惩罚意志的一种直接工具。所以,本卦当中雷霆的可怖乃上帝发怒之可怖。上帝发怒有一个底线,这底线今天民间叫它“天理”“天条”。当上帝在被动情况下受到触犯、损伤而发怒,雷霆劈人击物则是有伤天理、犯天条的反应——今民间咒人做坏事每为“脱不了叫雷劈了”,证实自己的清白为“我干了叫我五雷轰顶”,讥遭雷击了的人是因“伤了天理”“犯了天条”等,仍能看到这一卦产生之心理基础的遗留。
殷王族认为,自己死去之祖先化成了天上的上帝,人间的帝王是全体人的上帝。上帝执行惩罚意志的一种工具是雷,人间上帝执行惩罚意志的一种工具是王师。《未既·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之“震”,是指人间上帝之商王武丁受“鬼方”的惊动、触犯,动怒而迫不得以的反应是动兵以“伐”。
附带一说:后来由“雨”和“辰”构成的“震”字,大概是随着商朝灭亡而生的字,因为人间的上帝已经消灭了,虽然雷霆劈人击物是“伤天理”“犯天条”的报应,可是各方战乱频频,军队出动可不一定代表“上帝”意志了。
附带再说:中华民族有一条不见官方文件但总在民间起着作用的道德底线,那就是“伤天理”“犯天条”——虽然它饱受二十世纪五四时代以后的许多民族虚无主义者的攻讦,但却是中华民族良心的标杆——追寻它的源头,本卦見其一斑。

释“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享”,享祭,谓敬畏天帝,事关祖先神灵得到享祭的问题。
“虩虩”,通“愬愬”,恐惧的样子。“哑哑”,指敬事神明、祖神的统治者谈笑自若之声。
“震来……”,雷来到眼前十分可怕,但崇敬神灵而又不行不义的人却能笑谈自若。因为雷是上帝惩罚不义的工具,所以他们心安理得。
“惊”,这里用为动词,非惊惧之意,乃震动之义。“震惊百里”,雷震动方圆百里;极言雷霆作用范围之广大。
“丧”,丧亡,指雷击杀人。“匕”,取食物的匕匙,这里指祭祀仪式中的工具。“鬯”,一种添加了香料用于祭祀的酒。“匕鬯”,借代祭祀,转又借代对家国的主持之权。“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易》中涉祭祀往往及国家大事。
“震惊……”,此用以释“笑言哑哑”;意谓震动远近百里的霹雷,也不会去击杀敬事神明、不违天意的统治者,使其失去对家国的主持之位。
《彖传》谓:“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说明统治者莅位的条件是敬惧神明,还说明那以前主持祭神的人,必是一家一国的主要负责人。
《帛》此爻作:“辰。亨。辰来朔朔,芺言亚亚,辰敬百里,不亡觞。”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
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释“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
“后”,雷来了感到恐惧,走了之后才“笑言哑哑”。雷来到后连敬事神明的统治者也要惊惧思过,雷过去后自己的一切平安,没有令之再惊惧的现象留下,这说明其无愧于神明,所以仍可“笑言哑哑”。
据文献云:汉代人当雷震之时要跪地磕头,对天自述其过,以为化解。那时人认为雷震是上天惩罚恶之人的——此虽晚出,但根却在《易·震》。“吉”,对敬事神明、不做亏心事的人而言。
从本卦《上六》之“征凶”两字看,此“笑言哑哑”的人,主要是指敬神而又不出兵掠夺别人以富巳、劫掠妇女以繁衍的邑君国主。
“虩”“笑”,帛作“朔”“芺”。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释“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 
此爻“亿丧具,跻于九陵”指邑君国主令自己手下商人之为,“震来厉”“勿逐,七日得”是《易》对邑君国主的告诫。
当时经商之人多由贵族解放了的奴隶承担。从《随·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来看,他们的身心所属仍是其主子。想必那时已获经商之利的贵族们令他们奔走交易不停,甚至不管雷天雨节,仍让他们去各处市场做生意赚钱,所以才使《易》在此发出这般代鸣之言。《复·六二》“休复,吉”,则是《易》针对他们奔走辛苦而提出的休息建议。
“厉”,危险,可怕。“震来厉”,雨节雷季来到,多有可怕的雷震之事。
“亿”,“臆”,测度、猜料。“贝”,贝齿,指当时的货币。
“跻”,登。“九”,泛指很多的意思。“陵”,即《同人·九三》“升其高陵”的“陵”,指当时仍存的堌堆建筑,转而借代市场。远古时代的中国人,发明了躲避洪水和敌害的高土丘,这种土丘文献上叫山、台、陵、丘等,后来也叫堌堆、埠子等。商代的邑邦仍然多设在这种堌堆之上,商业贸易的市场也应设置在这种堌堆的特定之处。今山东潍坊地区仍称定期的集市为“山”或“山会”,即便在平原地区也称赶集为“赶山”“赶大山”“赶山会”——这是《易》时代市场形态在人意念中的遗留。
“亿丧贝,跻于九陵”,国君邑主等担心少经一天商多丧失一份钱,就令他的商人在这种雷天雨季里,也外出去各处市场里做买卖。“九”,泛指多的意思。“九陵”,建筑在大土台子上的许多邑国、家园之贸易场所。

释“勿逐,七日得”:
“逐”,它在甲骨文中不用于追逃兵、逃奴等,唯用以追赶兽类;《易》中它亦不用于追赶人,只用于追兽和追物。如《睽。初九》“丧马,勿逐”之“逐”用于追捕兽类,《既济·六二》“勿逐”之“逐”用于追赶随水流跑的物品。
“七日”,我认为它是“吉日”的代词,也是集市贸易好日子的代词(详《复》“七日”释);这里还有雷消雨霁之良时的意思。
“勿逐,七日得”,其与《既济·六二》“勿逐,七日得”的句式一致:
《既济》是“勿逐”“妇”所“丧其茀”;
此处是“勿逐”“亿丧”之“贝”。
它可释为:不让让自己的商人冒着雷天雨节去逐利市场吧,这些因他们停止经商而丧失的财利,将会在以后贸易的好日子再赚回来的。
此爻《帛》作:“辰来厉!意亡贝,齎于九陵。勿遂,七日得!”“遂”,出之义。“勿遂,七日得”,不要外出,那丧失的钱会在良辰吉日的市场中再由商人给你赚回来。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
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释“震苏苏——震行,无眚”:
“苏苏”,指地上之人对雷疑惧不安的样子。《象传》:“震苏苏,位不当也。”说雷给人造成疑惧,但雷施威厉的位置并不在疑惧者之内。
“行”,行为,指雷震的目标。“眚”,甲骨文用作动词,有巡视、省察之义;《易》中它与“灾”合为一个词组时(如《复·上六》《小过·上六》之“灾眚”)有灾祸省视的意思,也许出于这种原因,它单独使用时,也有灾祸省视之意(如《无妄·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震行,无眚”,对雷出现总是疑惧不安、唯恐有遭天惩之过的人,雷电不会对其寻隙降灾。
这一爻大意说,对于敬畏天帝、事事不违天意的家国之主,上帝不会遣雷电来施行惩罚的。
此帛作:“辰疏疏——辰行,无省。”“省”,视也。
 
九四:震遂泥。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释“震遂泥”:
“遂”,义同《大壮·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家人·六二》“无攸遂,在中”的“遂”,出之义。“泥”,义同《需·九三》“需于泥,致寇至”的“泥”,僵滞、拘泥的意思。
“震遂泥”,天遣雷霆外出惩罚人间的不义,目的、目标是拘滞不变的,并且不完成任务绝不罢休,谁也不能对其抱以侥幸心理。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释“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
“往来厉”,雷电来到这里或离开这里都是危险的事。
“亿无丧有事”,即“亿有事无丧”的倒列文。《象传》谓:“其事在中,大无丧也。”“在中”,处于中正之道。“大”,正大。
“事”,甲骨文象形手持可立之物,对照《令彝》所载这个字的字形,应该象形手持一种专用的象征性旗帜(震图2)。这种旗帜可以竖立,如:“立事于南(《明》二三三四)。”而且它一竖立,即可聚集众人,如:“収众人,立事于西(収,动词,有聚集之义。《林》二·一一·一六)。”可见它本义涉及较为重大的问题,和现代的“事”字有一定区别。
此爻可释为:家国之主们,当有大事要做的时候,先要测度一下此事有没有丧失天理的地方,以免遭受到往来神秘而又可怕的天谴雷击。《史记·殷本纪》曾载商王武乙遭雷击的原因,可供这里参考:“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射天’。武乙猎于河、渭之间,暴雷,武乙震死。”
李镜池注:“雷电横来闪去,十分危险,令人产生许多忧虑:东西大概不会损失;也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故。”
“亿”“丧”,《帛》作“意”“亡”。
甲骨文“事”字由旗杆和一弧形物组成;金文“事”字的上部象形旗帜。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未得中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释“震索索,视矍矍,征凶”:
《象传》:“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索索”,郑玄注:“犹缩缩,足不正也。”“矍矍”,目不正的样子。对照下文,“索索”是说涉足邪辟、行踪不常的样子,“矍矍”是说视不专一、无所不览的样子。两者均喻雷击无所不到,暗示雷电尚未获得天惩对象之状。
“征凶”,《易》中所有的“征凶”,都指不义战争的结果,如《小畜·上九》“征凶”谓抢婚之战,《颐·六二》“征凶”谓抢掠致富之战等等。

释“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
“躬”,身。“震不于其躬,于其邻”,乃“震不于其躬,则以其邻之躬”的节文。意即国邑相邻之间,凡有行侵掠以富已之凶的,雷将击其身家,非此即彼。
“无咎”,那些纵兵侵掠他人以富已的人,雷电轰击了他,对他还算不上什么灾咎。这种“无咎”的用法,亦多见于《易》中,如《离·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萃·上六》:“赍咨涕洟,无咎。”等。
“婚媾”,义同《屯·六四》、《贲·六四》之“婚媾”,指婚娶女人而言。“言”,借作“愆”,罪过,指婚娶所犯的罪过。罪过乃如抢婚、聘娶已婚有夫的女人。如《姤·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婚娶有夫之妇,天将降给你惩罚等。
“婚媾有言”,因婚娶上有违背了天意的罪过,也在雷击之列。
这一爻说,天将派遣无所不到的雷电,轰击那些发动不义战争和违犯天意而婚娶的人,不是这个就是那个,无可幸免遗漏,而且雷电轰击还算不上他们的灾咎。
“婚媾”,闻一多认为犹今亲戚。
此爻《帛》作:“辰昔昔,视懼懼:正凶,辰不于其于其躳,于其邻,往,无咎——闽姤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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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商周器物上的筮数“震”卦
1,安阳殷墟西区墓葬M254出土铜爵上的“震”;2,《三代吉金文存》载小父丁觚铭文上的“震”;3,《三代吉金文存》载祖丙觯铭文上的“震”;4,陕西岐山县贺家村西周初年M113出土铜甗器内的重卦“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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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甲骨文“雷”(《丙》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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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甲骨文“震”(《前》六·三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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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甲骨文、金文“事”字(《佚》八七〇、《令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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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王晓强丨台版拙作《易经里的秘密》之51卦《震》卦补正》 发布于2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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