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这个学习班的初衷是,针对社会用字的混乱情况,学习有关文字改革的政策法规,特别是消除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的不良影响。
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于1977年颁布,1986年废止。“二简字”最早在1975年颁布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提出,对248个字根进行了“二次简化”,并在1977年12月21日的《人民日报》中首次试用。但试行没多久,便由于使用上的混乱以及当时“文革”结束后的政治氛围影响而逐步停止使用,至1986年完全废除,共推行了9年。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旨在解决《汉字简化方案》的一些缺点和不足。
事实证明,漠视文字使用的规范对社会正常交流和文化氛围健康的不良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尽管当时国家层面还没有制定语言文字法,但针对社会上文字使用的不规范现象需要辨别和制止,引导各个部门和广大市民提高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意识,营造社会文字使用的健康氛围。
学习班安排了若干讲座,讲课人有青岛出版社的责编、报社编辑、民政局地名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青岛教育学院的教师等。同时,印发了国家语委颁发的《社会单位名称汉语拼音拼写规则》,学习并讨论。
学员们积极行动,深入街道广泛调查,写出10余份调查报告,详细列举了许多违反文字规范的实例。报告有四个部分:调查概况、问题分析、解决的建议、其他。笔者作为当时的班主任现在仍保留有10余份调查报告,举例翔实、分析有据,并建议有关部门坚持不懈地将社会用字规范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落实到位,永不停歇。
有份调查报告指出,必须大力搞好社会用字规范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了解社会用字规范化的重要意义,在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那些无视社会用字规范工作的单位采取强制措施。今年2月份由市长俞正声签署发布的第26号《青岛市人民政府令》至今已近半年,而实施情况如何呢?《社会用字管理暂行规定》中的奖惩办法是否已经兑现?
事隔多年,看到现在社会上语言文字运用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规范现象,再次举行相关问题的研讨和干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是十分必要的。
记得有一件趣事值得一提:讲课的韩振国老师骑自行车来到课堂,谁知路上将讲义书包遗失了,只好凭记忆开讲。多年后见面提起往事哈哈大笑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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