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丨影视小说漫谈 - 世说文丛

保罗丨影视小说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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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理解或者说定义的影视小说,是指可以直接拍成影视剧的小说。并且这种类型的小说必须有非常高的收视率。或者说,吸引众多的粉丝、IP.

这类小说应当归类于商业片——影视剧是属于商业的,商业的影视剧。商业,一般说来是影视剧的天性。那么再次借鉴一下这个“商业”,或者说是我的天马行空,引出“商业小说”这个概念:是指能拍成商业影视剧或者说商业片的小说。

但这个小说虽然叫商业,乃是一个称谓,并不是说创作小说是为了商业的目的,为了赚钱。而是,相对于影视剧中的文艺片而言,是与商业影视剧类似的小说。其与商业影视剧或者说商业片的不同只有体裁的不同——商业小说是小说的体裁。

再回到商业小说的内涵分析。其实“商业”的关键词在于能吸引住眼球,而非商业。

加上商业是不得已。小说,这个行当现在真是沦落到非常尴尬的地步,最起码在中国是如此。先不说是受了读者抛弃书本这个大潮的影响——大众以不读书为时髦。更主要是:影视剧的冲击,小说现在变得如此之小众,是受众改变了理解文学内容和意义的方式,或者说观赏形式的革命。电影以其强大的视觉和心理冲击力征服了所有的地球人。电影的魅力和艺术表达,从某种意义上讲更能把文学的主题烙在人的心上,人物的形象更为丰满和深刻。《阿凡达》《哈利波特》《霍比特人》,血与火完胜白纸黑字。所以说,在今天,文字的小说处于尴尬的境地是毫不为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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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小说需要抓住粉丝,抓住读者。小说必须是大众的小说,方能完成它神圣的使命。小说要改变,对创作者提出了更高更苛刻的要求。除了表达思想感情和自娱自乐,就必须加入吸引读者的元素了。

于是参照影视剧,就有了影视小说这一所谓创新的提法吧。

影视剧的创作,出于商业的目的,最起码要收回成本。影视剧的风险也非常高。再就是赚取广告费和票房。于是都加进去了吸引观众的套路和技巧。对此编剧们可谓绞尽了脑汁。这就有了现代影视剧的戏剧性——悬念;冲突;以及反转。好的影视剧必须具备的三种手段或者说特征。观众们也深有同感,并且深度赞同这种思维:需要刺激——观众。要不然不过瘾。

于是小说就借鉴了影视剧的套路。在这里套路应该是中性词,而非贬义。吸引住观众,无可厚非。挽救岌岌可危的小说创作。或者说,夺回本属于小说的市场。再或者说,扩大读者的范围和数量,增加小说的影响力。

简而言之,文字的小说要追赶影视,就得吸收影视的所长。

这场追赶,好比手机的短信追赶微信。有图有真相,有视频有真相,而不能是只有文字的描写和记叙。

其实影视小说的说法只是一个说法,并非创新。前辈们早就进行了耕耘:中国的四大名著,《基督山伯爵》和《悲惨世界》,都是在文字的阅读间能激发视觉想象的优秀经典。并且非常容易拍成影视剧。这些只是一些个例子。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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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保罗丨影视小说漫谈》 发布于20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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