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这个概念是从西方文化引进来的。
欧洲的封建社会,严格说就是中世纪社会。意指从古罗马到“地理大发现”长达一千多年的时期。欧洲的封建社会在国家政体上,是“双套马车”行世,即教会与国王共同管理国家。实质上属于分权政治体制。分权制是封建社会最重要的特征!
被教科书定义的中国封建社会,没有欧洲封建社会的“双套马车”管理国家现象,没有分权体制,不具备封建社会的根本特征。教科书所谓的中国封建社会,实质上是皇权中央集权制社会。
这种集权制的主要特征是:
(A)政治上体现为各级官员都由中央朝廷、实质上是皇帝一个人任命。造成了各级官员只向上负责、不向下关心的管理体制。
(B)经济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国家、实际上就是皇家垄断了所有的资产、资源。造成了国民为了生存不得不听话(接受奴役)的事实。
(C)文化上搞“大一统”。政权垄断文化形成了国家意识形态,利用这种方式统治国民的思想。
这种皇权中央集权制,是统治者个人能实现统治国家的不可替代的基础。是人类文化中最成熟的,也是落后的、黑暗的政治制度。是二十世纪出现的极权统治体制的前身。
欧洲从未有过中国这种皇权中央集权制社会。
如果说用封建社会概括欧洲的中世纪,是国际学术界都承认的通用说法。那么,用封建社会概括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则完全与历史事实不符了!
教科书为什么会出现这个错误的说法呢?这个错误说法源于民国大师的食洋不化。民国历史学家的思想局限至少有两点:
一个是,沿用中国文化里的史学套路;一个是借用西方的史学思想与方法比附中国的历史。他们用欧洲的封建社会比附中国秦汉以降的历史,从而确立了中国封建社会这个概念。当然不是所有的历史学者都这样食洋不化。有的人就指出这种比附是错误的。但由于掌握话语霸权的人相信这种“比附”是对的。所以这种错误的“比附”还是写进了教科书。
教科书为什么在长达近百年的时间里,没有纠正这种“比附”的错误说法呢?
如果说前期民国的这种“比附”是食洋不化;那么,后期七十年来继续这种“比附”说法,则完全是意识形态需要了。所以明知错了,也不予纠正!为什么会有学术上的这种违背事实的野蛮做法呢?
这主要与教科书确立的主导思想有关。
教科书告诉学生历史是有规律的,是必须坚持的思想原则。
既然历史是有规律的,那么东西方各国的历史演进过程都应该是一样的。即,欧洲的历史是五阶段论;亚洲的历史也应该是五阶段论。东西方历史都应该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
教科书之所在向学生灌输历史是有规律的思想,目的是为了确立——源于五阶段论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历史的必然”。这个“历史的必然”,正是意识形态确立的政治目标与政治体制。
显而易见,这样一种“先入为主”的史学理念,不是科学研究的结论,而是十九世纪乌托邦思想家纸上谈兵的结论。
当然,这个纸上谈兵的结论造成了史学界、教育界联手的“误尽天下苍生”!由于给人们灌输了错误的史学思想,导致了一连串荒谬的严重后果——
(1)用“封建社会”掩盖了皇权中央集权制这个历史事实。因为1940年代“新启蒙”宣扬的那套政治体制的实质,是中央集权制。
(2)用“封建社会”这个历史的必经阶段,佐证历史是有规律的。为十九世纪乌托邦思想家的“历史有普遍规律”的说法,提供了中国史实的根据。使十九世纪乌托邦思想家纸上谈兵的空想变成了真理。
(3)由于欧洲的封建社会是私有制社会,于是中国的“封建社会”也顺理成章地成了私有制社会!从而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提供了东西方的历史根据。
(4)用中国的“封建社会”是私有制社会,这个杜撰的历史,将“私有制是万恶之源”的思想,轻而易举地通过教育灌输到接受教育的人血液里。形成了中国人批判私有制、憎恶私有制、扬弃私有制——这种牢不可破的思想理念。为全面推行公有制社会,打下了必要的的思想基础!
(5)用“私有制是万恶之源”的封建社会必有的压迫与剥削,这类空洞的概念,湮没了私有制的原旨要义。
教科书没有讲私有制这个概念是从哪里来的?什么是私有制?私有制在历史上是怎样产生的?这些至关重要的问题都被教科书隐去了。仅用十九世纪乌托邦思想家的一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增多,私有制产生了。于是剥削与压迫在实践中成为可能”这种抽象的语言,认定私有制是人类历史上的普遍现象。
实际上,中国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真正的私有制社会!
既然中国文化里没有私有制这个概念,私有制是个舶来品,是从西方引进的概念。那么,了解什么是私有制,就要首先搞明白私有制在历史上是怎样产生的?
一千五百年前古罗马立法时,人们形成了这样一个法理共识:既然立法是为了保护人的;那么立法就应该保护维系人生存的物质条件——人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人之所以为人”便成了一句空话。所以立法要保护人,首先是立法保护人生存不可或缺的物质条件。于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理念诞生了!这个法律理念的诞生,是人类法学史上的一件里程碑事件!
但是,这座一千五百年前诞生的里程碑,对二十一世纪的东方人来说,或“不识庐山真面目”,或“犹抱琵琶半遮面”。还处于所谓的探索学习阶段!
于是看来,私有制原来不是乌托邦思想家定义的“万恶之源”,恰恰相反:私有制是保护人的、是保护人的生存条件的!
私有制的定义在了解了其产生的历史事实后彰显为:
私有制是保护人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政治制度。
这样的政治制度怎么可能是“万恶之源”?澄清了私有制的原旨要义后,就可以发现,教科书所谓的封建社会是私有制社会根本就不成立。中国有史以来,何曾有过国家用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政治制度——何曾有过私有制社会!
(6)教科书用“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封建社会是私有制社会,这样的荒唐逻辑前提,让公有制顺理成章地出台为人类最好的国家体制。正是在这个美丽的神话中,公有制堂而皇之地成了二十世纪东方中央集权制的物质基础!
说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私有制。言下之意是,中国历史上的社会,基本上是历史学家雷海宗总结的:“贵为万人之上的宰相,与无立锥之地的贫民一样,都是皇家的奴婢”。这样的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不是公有制是什么?公有制社会的实质,就是资源、资产,例如土地在公有制(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的名义下,产权归统治者、权力者所有。例如皇家所有,例如国家(政权)所有。
其实就是集体所有制,在实践中不都是权力者所有?哪个集体所有制中的其他人,对集体财产能有支配权?连发言权也没有。都是权力者一人说了算。
中国历史上的皇权中央集权制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国家的资源、资产及大型工商业,都属于皇家所有。皇家以外的所有人,即便有私产,也不受法律保护。就是“万人之上”的宰相,家有万贯财产,皇帝一句话,便会立刻化为乌有。
实际上哈耶克早在1944年出版的《通往奴役之路》中,就已经揭示出公有制是公有制国家的人民之所以不得不接受奴役的根本原因。
即便经历过公有制社会苦难的东方人,也没有从根本上搞明白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的这个光辉思想。也不明白公有制是新专制生存的基础。
所以澄清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封建社会,意味着中国从未有过真正的私有制社会!一个不是私有制社会的国家,人民的财产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不受保护,所谓人活得像人,必定是一句空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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