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是东西方各自独有的重要文化现象。在二十世纪东西方文化交流中,成为一种影响巨大而又深远的思想理论。
(一)什么是辩证法
辩证法的中心意义有两点:
1.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自然界、人世间所有的存在现象都呈现为对立统一的形态。认为对立统一就是矛与盾既是对立的、又是互为依存的关系——有矛才有盾。
例如,天与地、男与女、雄与雌、上与下、大与小、进与退、福与祸、进步与落后、富裕与贫穷、积极的与消极的、老板与工人、经理与职员……
2.辩证法认为,要辩证地认识世界、认识问题——这是辩证法认识论的基本方法:凡事既有好的一面,又有不好的一面;凡事都有次要的方面,更有主要的方面;凡事既有表面现象,更有本质特征;好事会变成坏事、坏事会变成好事。
(二)先秦文化中的辩证法思想
辩证法是中国传统文化最重要的特征之一。
例如,中国文化的经典著作《周易》《道德经》便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中国传统文化实际上就是一座辩证法思想的宝库。
例如,人们耳熟能详的: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居上位而不骄;居下位而不忧。”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曲则全,枉则正。”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这都是广为人知的辩证法思想名言。在中国传统文化里,有很多辩证法的名言,可谓不胜枚举。
教科书上说辩证法是古希腊人发现的,并不符合历史事实。
岂不知,辩证法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突出特色。只是先人没有把辩证法予以理论研究,没有提升到理论高度罢了。
当然辩证法作为一个哲学概念提出来并形成一种哲学思想体系,则是西方文化的贡献。
在西方,辩证法从古希腊,经过黑格尔,到十九世纪乌托邦思想家,历经两千多年成熟为一种哲学思想体系。这个哲学思想是十九世纪乌托邦思想家全部理论的灵魂。
(三)辩证法不产生科学
教科书上说,哲学指导科学,科学是哲学的具体实践。从而突出:十九世纪乌托邦思想家的哲学是科学的指导思想,科学是在这种哲学理论的指导下不断发展。教科书断言:这种哲学是科学赖以不断更新发展的思想源头。
但是,教科书这个说法既无理论根据,也无实践根据。
谱写了辉煌的人类科学史的那些科学家并非在什么哲学思想指导下做出了科学贡献。
且不说哥白尼(《天体运行论》作者)、威廉·哈维(医学史上的里程碑《血液循环论》的作者)、伽利略(近代科学之父)、开普勒(为天体立法的科学家)、牛顿(科学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等,这些中学生都知道的科学家,没有一个是在什么哲学思想指导下取得了划时代的科学成就。就是在21世纪的今天,因为发现青蒿素而获得诺贝尔奖的屠呦呦,能说她是在什么“哲学思想指导下”取得了科学成果吗?
至于爱因斯坦这个20世纪的科学巨人,也不是在什么哲学思想指导下发现了相对论。
教科书推崇哲学是科学的指导,这个说法并不符合科学的发展史实。
如前所述,辩证法就是辩证地看现象、看问题:既要看到问题,又要看到成绩。既要看到失败,又要看到“失败是成功之母”。
实质上,辩证法对客观世界的各种现象(问题)的辩证认识仅是一种概括性的描述。这种描述是笼统的、抽象的,不解决具体问题。仅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仅提供思辨的力量。
但是科学的灵魂是质疑精神、是实事求是、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科学方法是在“以事实为根据,以逻辑为准绳”的原则下,就具体现象、具体问题进行具体的研究,进行具体的分析、归纳、总结。
所以说:
科学是具体的;不像辩证法是抽象的。
科学是单向的;不像辩证法是双向的。
科学是“顾此失彼”的;不像辩证法是“统筹兼顾”的。
科学是直接的;不像辩证法是间接的。
科学是有针对性的,不像辩证法是“包罗万象”的。
科学仅仅在某个范围里有效;不像辩证法放到哪里都适用。
科学只有一个说法、只有一个道理、只有一个结论;不像辩证法有几种说法——怎么说都有理。
科学是探讨自然界、宇宙间、人类社会未知的规律;不像辩证法是对已知现象的概括性描述。
科学是对物质世界、精神世界的创造;辩证法仅是用辩证的思辨方法找出没有实用价值的所谓智慧。
科学转化成技术带来的生产力变革,促进了历史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辩证法仅仅产生思辨的力量,这种力量只能满足人的思辨需要,满足“怎么说都有理”。与历史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没有关系。
中国是个辩证法思想很丰厚的国家。但中国一直在农业文明社会停滞不前,没有进步与发展。——这个两千多年的历史事实说明:辩证法不产生推动历史进步与社会发展的力量。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文化里之所以没有产生科学,与辩证法是中国文化的根本特征、与中国人的辩证思维方式不无关系。
可以肯定的是:凡是被辩证思维左右的人是不适宜搞科学研究的,也研究不了科学。
(四)辩证法总结的规律没有普遍意义
辩证法涵盖一切的规律理论——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例如,从对立统一思想衍生出来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理论并不符合历史事实与社会实况。教科书上说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都是辩证法辩证出来的神话。生产关系永远是在满足生产力需要中出现的。生产关系随着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怎么可能“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呢?
所以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论是辩证法纸上谈兵的结论。在实践中没有意义。
量变到质变,也不完全符合历史事实与社会实况。中国秦汉以降两千多年的历史是不同王朝的更替史,是一种“量变”现象。但中国社会“量变”了两千多年,却并未发生社会的“质变”现象。
人一生,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一个“量变”过程。但这个几十年、上百年的“量变”过程,并未发生人的“质变”,人还是那个人。如果说人死了是“质变”——这样谈量变到质变,还有意义吗?
至于否定之否定,其结论应该是肯定——自然界、人世间,哪来的这种发展逻辑?
(五)辩证法的神奇妙用
贫穷人、贫穷生活、贫穷社会、贫穷国家,在基督教文化里都是受到批判(否定)的对象。因为战胜贫穷、创造财富、走向富裕的生活,是基督教文化不可动摇的人生理念。
但是在辩证法文化里,贫穷虽然不是好事,却可以变成好事。
例如,一穷二白的社会,老百姓连吃饭都成问题。但辩证法却认为:一穷二白的社会犹如一张白纸,可以画最新、最美的图画。这个辩证法的潜台词是:一穷二白更容易建设幸福美好的社会。所以贫穷社会在辩证法的一番辩证后竟成了好社会,一个充满希望的社会。
贫穷本来是一种不好现象,甚至反映了贫穷人的低等品质。但是,经辩证法一辩证,就是另一番气象了:一无所有的贫穷人,没有精神负担,没有家庭、社会压力,这样的人最有革命动力。这个群体潜在着巨大的革命力量。贫穷人没有文化,却思想单纯,品质纯朴,容易接受革命思想,容易走上革命道路。
正是在这种辩证法的辩证思维中,产生了“越穷越光荣”的荒谬思想,这种思想竟然长期大行其道。
辩证法认为,富裕看上去是好事。但富裕的生活也有不好的一面。
例如“为富不仁”、例如“温饱思淫欲”、例如“土豪劣绅”等,都是富裕生发的不良品质。
正是在辩证法关于富裕的这种辩证认识后产生的影响,造成了中国人不思进取、不思创造、不思艰苦创业的“安贫乐道”的价值观。固守贫苦竟成了一种全社会推崇的美德。
像愚公移山、精卫填海、后羿射日、夸父逐日、大禹治水等神话故事,反映了远古先人面对自然界无能为力中出现的幻想。这种幻想体现了先人追求幸福生活的理想。
但这些神话故事也蕴含着不健康的思想: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斗争的关系,人只有向自然开战才能取得幸福的生活。人能战胜自然。人定胜天。
正是有着这样的文化基因,才有了中国人这样非理性的气壮山河:
“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苍天已死,黄天当立”“战天斗地”“向自然进军”“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地球一脚能踏碎,太阳一手能遮天”“让高山低头,让江河改道”——这类不知精神魄力,两千多年来,不绝如缕、代不乏人,往往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但是,在辩证法那里,这些中国先人编造的神话故事,竟成了民族脊梁的标志;成了民族精神的象征;成了中华民族伟大的思想遗产。
辩证法认为,中华文明五千年不朽靠的就是《山海经》里寓意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大无畏;这种唯中华民族才有的人定胜天的伟大理念。
然而,《山海经》被辩证法辩证出来的这些“正能量”产生的严重后果,不仅是社会生活中的灾难;更严重的是,完全湮没了中华民族血液里原本就很微弱的敬畏意识。所以中国人的无法无天、我行我素、“天王老子我为大”等毫无敬畏意识、毫无底线的表现,都是上述传统文化被辩证出来的精神香火延续中的“顺理成章”了。
文章写到这里,读者不难看出:“怎么说都有理”的辩证法不可能提供科学的结论;不可能发现真理。这是辩证法思想丰富的中国文化不可能有科学发明创造的重要原因之一。
文章写到这里应该作结了:把错误的说成正确的;把落后的说成先进的;把丑陋的说成美好的;把荒谬的说成合理的……这就是辩证法的神奇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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