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萌之丨科学与宗教问题(1) - 世说文丛

祁萌之丨科学与宗教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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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宗教在基督教文化世界里,不是个重要的学术问题。鲜有人讨论科学与宗教的问题。似乎只有爱因斯坦有文章讲过科学与宗教的问题。但在其他人看来,爱因斯坦的这篇谈科学与宗教的文章,不是画蛇添足,也是重复常识。毋宁说是多余的。因为谁都知道,科学是在宗教文化中发展起来的;宗教是以科学为其永恒生命力的。这是大家都熟悉的常识。

但是,科学与宗教在中国却成了大问题:中国人对科学与宗教一直持对立的看法。认为科学是理性的;宗教是愚昧的。这种认为科学与宗教水火不相容的观点,不仅存在多数国人中;也存在高级知识人构成的中国学界。显而易见,中国人对科学与宗教普遍持有的对立看法,与基督教文化世界对科学与宗教的看法大相径庭。

然而,非基督教文化的东方人,从人类近现代文明发展史却可以明显看出:科学与宗教密不可分,并非一种对立的关系。只要进一步探讨就可以发现:

科学与宗教是两个互为并存的不同范畴,这种互为并存没有对立的意思。科学有科学的价值(道理),宗教有宗教的价值(道理),两者在文化意义上只能互补,不能互证。对两者进行孰优孰劣的比较,是个不成立的伪命题。辉煌的人类近现代科学史,是基督教文化世界的科学家谱写的,这些科学家绝大多数是基督教信徒。实际上,持续发展的人类近代科学,是在中世纪教会创办的大学中实现的。所以国际学界一致认为:“中世纪教会创办的大学是近代科学的摇篮。”中世纪教会用实际行动大力支持、积极参与了科学的发展。面对这种近代科学发展的史实,怎么可以武断地将科学与宗教对立起来呢?

那么,为什么说科学与宗教密不可分?下面我们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一)什么是宗教?

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但是宗教不是用一句话就能说明白的概念,我们只能从宗教所具有的特征,从宗教与非宗教文化的比较中,体会宗教深邃而丰富的意义。

1.宗教有这样几个特征:

(1)宗教是一种超越性的文化。

宗教是人类对自身、人生、社会、自然界及生存环境,长期观察、探索、总结、升华出的一种满足人的精神需要、精神诉求与精神依靠的思想体系。宗教拥有超越世俗、超越自然的力量。虽然这种力量是在人类对宗教的信仰中形成的;但这种力量的反馈作用,却是人类所需要的,即人类从超越世俗的宗教那里获得了持久的精神依托、精神动力与精神出路。这是宗教的根本意义所在。

(2)宗教是万能的。

宗教的万能是在信仰中形成的。主要体现在解答了哲学与科学不能解答的问题。人世间自然界有许多现象与问题,哲学与科学都不能解答。对这些现象与问题如果不能解答,人类的知识体系便不能自圆其说;人类的生存便没有了靠山与出路;人类的行为便缺乏最后的底线。宗教对“不能解答的现象与问题”提供终极答案,是人类需要宗教的根本原因之一。

例如,人从哪里来的,又到哪里去?这是哲学与科学都不能解答的问题。这个问题不搞明白,人活着便没有了目的与意义,仅吃喝拉撒,与动物无异。宗教告诉人类,生与死不是各自独立,不是互不相关;而是互为依存的关系。生是为了最终完成死;死是生终结为一种新的开始。正是在这个终极答案上,生有了属于人类才有的特殊意义。

例如,牛顿提出的万有引力定律,是科学史上最重要的发现之一。天体物理学因为有了万有引力定律,呈现出一番新的气象。当有人问牛顿:“天体间的引力是从哪里来的”时,牛顿回答“上帝是第一推动力”。这个回答便是宗教提供的终极答案,为人类接受万有引力定律,确立了毋庸置疑的最终说明。

例如,婴儿一下生的第一声为什么是哭,而不是笑?这也是哲学与科学都无法解答的问题。只有宗教的终极答案让人信服:人来到尘世,是为了赎罪的,必定要受苦。所以婴儿第一声是哭。人类的切身经验,也佐证了婴儿第一声啼哭的深意:苦难是普遍的、绝对的人类生存现象。宗教的这个对人类命运的伟大洞识极其重要,为文学艺术创作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基本原则。明白了这一点,便明白为什么“在世界文学名著的长廊里,不断回响的,是以苦难为主旋律的音乐,那是人类永恒的声音”。所以凡是背离这个“基本原则”的文学,都是背离人类生存实况的伪文学。

(3)宗教具有震慑一切的权威。

都说“人是万物之灵”“人是没有天敌的动物”,所以人最缺乏自制能力,最容易出现“天不怕地不怕”“无法无天”等狂妄的做法。加上“人性恶”的缘故,人的行为需要规范。于是人类在社会进化中创造了伦理道德,规范人的行为。然而道德成为人的实际行动,仅靠社会监督与人性善的自觉,是远远不够的。

毋庸置疑的一点是:道德只有在“不敢不这样做”的心理中,才能变成人的自觉行为。这就需要人有一种敬畏意识,使人“不敢不这样做”。敬畏意识不是天生的,只能来源于某种“客体”时时刻刻的监督。这种具有监督力量的客体,便是至高无上的信仰。敬畏意识是道德成为自觉行为的唯一原因。神圣的信仰在人的绝对相信中,具有震慑一切的权威。这也是人类需要宗教的根本原因之一。

人类千百年的经验是:凡是有宗教信仰的民族,其伦理道德都是自觉行为;凡是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其伦理道德都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是做给别人看的“伪道德”。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必定“伪道德”现象多、伪君子多。这样的民族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我行我素”“天不怕地不怕”“无法无天”“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人定胜天”“造反有理”“杀富济贫”“天王老子我为大”“皇帝轮流做,明朝到我家”等反人性、反社会、反自然的狂妄说法与野蛮做法。

这种现象反映出缺少宗教信仰的民族,没有完全摆脱荒蛮时期的野蛮习性。简单说,人类是在宗教至高无上的权威震慑中回到了老老实实的理性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宗教最终使人类摆脱了荒蛮时期的野蛮与蒙昧。所以说,宗教是人类进化到文明社会最重要的标志。

(4)宗教是一种情感现象。对宗教的信仰,不是一种理性选择,而是一种感性选择,表达了信徒们的纯粹、崇高、执著的情感。 所以对宗教的信仰,是没有条件、没有原因、没有功利的绝对相信,是理性不在场的迷信! 不过,关于迷信这个问题,需要特地说一下:缺少宗教信仰的人不明白:世俗生活中的迷信都是非理性的表现,属于愚昧。例如,有的人为了发财,为了升迁,为了考大学,为了治病,为了婚姻,为了实现自己的某种愿望,烧香拜佛,祈求神保佑达到目的。这种迷信属于愚昧无知。

愚昧是理性缺位的原因。理性本来是人的天性,但中国人的理性被中国文化淹没了,被中国教育扼杀了。这个问题属于另一题目的文章了,这里不赘。

有的人凡事举棋不定中依靠占卜算卦,试图得到吉凶的提前预知,也是一种非理性现象。迷信占卜算卦也属于愚昧无知。因为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常识是:如果占卜算卦有人们期盼的神奇作用,人类都可以靠占卜算卦逢凶化吉、避害趋利,人世间就没有那么多的灾难、苦难与不幸了。这些人不想想:那些拿着一部《周易》给人占卜算卦的人,大都属于物质生活拮据的人,他为什么不能通过占卜算卦发财致富?这些人都是不务正业,靠占卜算卦骗人挣钱维持生活。

几乎所有的《周易》学者都相信:近似神人的周文王整理的《周易》是人类最高智慧的结晶。囊括了哲学、科学、数学等所有学问的精华,是一部百科全书。实际上,这种空洞地推崇《周易》的说法是中国文人的老毛病了:把简单的问题说复杂了,把明白的事理说糊涂了,把浅显的道理说深奥了。末了,这些自欺欺人的文字成了故弄玄虚的学问。严格说《周易》里没有哲学,也没有数学,更没有科学。《周易》的文字充其量从侧面反映了三代时期的社会文化面貌之一角。正如原山东大学教授高亨在其代表作《周易九讲》中所指出的:“周易就是一部算卦的书”。

今人大都不知道:高亨是现代《周易》学中泰山北斗式的大师。研究《周易》的芸芸众生,无出其右者。他断定《周易》是部算卦的书,不是随便说的。这里不能具体讨论《周易》的来龙去脉,仅提醒读者注意:中国在夏商一千年多的时间里,长期流行占卜风。凡事占卜预知凶吉,是那个时期人们的普遍做法。《周易》便是对于民间长期占卜方法的集大成者。其实这些方法都是文字与数字相结合的低级游戏,不足道。当然,只要相信占卜算卦是自欺欺人的做法,《周易》的预知功能就不值得批判了。应该看到,《周易》叙述的内容,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那是另一回事了。但是,认为《周易》有神奇的预知吉凶的功能,则是迷信,是愚昧无知。

不过,无条件、无原因、无功利的绝对相信——迷信,并非绝对的愚昧。人类在宗教信仰中,迷信是不可或缺的,对宗教的信仰必须是迷信,是绝对的相信。这种绝对相信,没有理性,只有感性,只有虔诚的感情。宗教只有在绝对相信中才能成为真正的信仰。作为绝对相信的迷信在世俗生活中是愚昧;但是迷信在宗教文化世界里是必须的。例如牛顿说“上帝是第一推动力”,这就是迷信;例如爱因斯坦说“越是对宇宙的深入了解,越是感到那个至高无上的神圣存在”,这也是迷信;例如相信“婴儿出生时第一声是啼哭、而不是笑,源于人来到尘世是为了受苦受难的”,这也是迷信。面对这类哲学与科学都不能回答的问题,除了迷信宗教信仰,还有其他的选择吗?

虽然中国人认为宗教是迷信,与科学是对立的。但是科学的发展史昭示:壮丽辉煌的近现代科学是在基督教文化中实现的;是基督教信徒科学家创造的。这些基督教信徒科学家都迷信上帝。科学是依靠信仰提供的力量才不断发展的;科学的发展是科学家在迷信宗教信仰中创造的。很难想象:若没有科学家对宗教信仰的那种绝对的相信——迷信,科学研究与科学探索中,不可或缺的精力、信心、意志力、聪明才智、锲而不舍,还会那么持久地生机勃勃吗?历史的假设是没有意义的,历史假设的逻辑是存在的!

(5)宗教是道德意义上的。但是,宗教并非像儒教、道教文化那样,提供行为律条;如上所述,宗教提供道德不可或缺的敬畏意识。也就是说,宗教文化世界里的道德,因为宗教信仰而产生的敬畏意识,使道德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但是儒教、道教文化里的道德,由于缺少敬畏意识,由于是做给别人看的,而使“伪道德”“伪君子”成为普遍现象。这个事实说明,没有宗教文化的社会,所谓道德建设永远是空话。中国文化是泛道德主义文化,中国人最重视道德建设,中国有史以来道德建设不辍,但是道德建设从未成功过。究其原因是,没有宗教信仰的中国人缺少敬畏意识。如果说社会伦理道德是人类生存的不可或缺;那么宗教又是这个“不可或缺”的不可或缺。这个道理也是人类需要宗教的根本原因之一。

(6)宗教是精神力量永不枯竭的活水源头。兴趣、爱情、忠诚、功利、理想……等也可能提供精神力量。但这类力量源泉是相对的、有限的、非持久的。唯独宗教是提供精神力量的活水源头,是永不枯竭的源泉。因为宗教对于信徒来说是终生不变的;所以宗教提供精神力量的源泉意义,也是永远存在的。

2.宗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

宗教是人类进化到文明社会才出现的文化现象。但是宗教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经历了长期的孕育过程后,由人类的先知完善为一种超越性的文化体系。

宗教既是人类在逐渐摆脱蒙昧过程中出现的生存需要;又是人类文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源泉。所以宗教与人类进化史、与文明发展史密不可分。从人类近代发展史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人类进化到物质上繁荣发达、精神上丰富多彩的现代文明社会,是在宗教文化中实现的。

对人类文化的比较研究,可以得出这样一个毋庸置疑的结论:那些没有宗教文化的民族则没有进步与发展,长期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长期处于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匮乏中;没有宗教的文化,是世俗文化;是不成熟的、不完善的落后文化。没有宗教的民族,必定残留着一些非文明的野蛮习性。

实际上,世界上凡是进步与发达的国家,那里的人民都生活在宗教文化中。当然不能说所有的宗教文化都会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达。但是没有宗教的文化,肯定不会带来社会的进步与发达。

众所周知,人类现代文明就是西方文明,西方文化就是基督教文化。所以离开宗教谈人类近现代文明发展史、谈人类社会发展史,谈人类的将来,都是脱离实际的空谈。

3.有无宗教的文化差异是进步与落后的差异。

但是,人类社会出现的宗教千差万别。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并非一种“齐步走”的现象。有无宗教导致的不同社会之间,呈现出进步与落后的差异——可能相差几十年、上百年、数百年,甚至更多!其中的某些差异,竟是文明与野蛮的差别。

东方人崇尚的“皇粮国税天经地义”这种税制观念,与基督教文化世界在“大宪章”运动时,提出的“无代表不纳税”的税制观念,相差了八百多年。东方人的“父母官”意识与基督教文化世界的“无赖原则”思想,体现出政治思想上东方人的愚昧与基督教文化人的理性,表面上看相差了将近三百年。实质上相差了一千多年。

“无赖原则”是十八世纪苏格兰思想家休谟提出来的。“无赖原则”涵有的思想是这样表述的:只有把政治家看成是不可信的无赖,在这个前提下设计的国家政体,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政府不出暴政、不出腐败。这个思想对于有着牢固帝王情结的中国人来说很难接受。所以中国人的帝王情结、救世主情结至今存在。

但是欧洲人远在中世纪时,就广为流行“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仅有三间破草屋的贫民,敢于对企图进入破草屋的国王说“不”!因为破草屋属于贫民自己的私有财产。凌驾于国王之上的法律,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任何人侵犯。

欧洲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早在一千六百年前,古罗马人已经将其明确为罗马法不可动摇的法权理念。但是中国读者、包括中国的基督教信徒大都不知道:古罗马人的这一法权思想,是受奥古斯丁的《论自由意志》的启示。

今日学界只会高谈阔论:古罗马法是欧洲近代法治体系的思想源头。却不知道“法律是保护人基本权益的”这个法治思想的产生,是受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的启发。也就是说,人类现代文明社会的柱石之一法权思想,实质上来源于宗教经典。

《论自由意志》既是基督教文化史上的经典,也是人类文化史上的经典;这部经典的重大意义是——为“人是什么”提供了终极答案。

4.宗教是法权思想的源头。

如果没有《论自由意志》彰显的“人是什么”这个思想,法律就不知道应该保护人的什么。如果连保护人的什么都不知道,哪来的法权思想?

中国文化没有法权思想,因为中国文化连“人是什么”都没有搞明白。中国文化的宗旨是维护君权统治,所以中国文化没有法权思想,只有维护君权统治的法制思想。法权——顾名思义,是用法律保护人的权利。

《论自由意志》揭示的“上帝赋予人自由意志”的思想,意味着人天生就有“自我判断与自我决断的能力”——这是理性的核心意义,即人天生就有思想的能力。人天生就能作出判断,并根据这种判断作出决断。这是不可以替代、不可剥夺的人固有的一种能力。《论自由意志》涵有的这个思想,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意义所在,是人最重要、最突出、最本质的特征。

但是人类的生存教训是,人的这种“思想能力”往往被统治者剥夺或摧残了。于是问题就来了:“思想能力”是人自身“固有的”,怎么会被剥夺、被摧残呢?

换一种说法:统治者靠什么剥夺、摧残了人们的“思想能力”?

统治者发现:要想让被统治者老老实实听话,最重要、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统治者掌握被统治者的生存条件。这个生存条件便是包括土地在内的财产权!人若失去了财产权,所有的权利都不复存在。一个失去财产权的人,只有老老实实听话的权利。所以剥夺被统治者的财产权是最有效的统治办法。所以中国历代王朝推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教科书说的中国“封建社会”是私有制社会,这个说法并不符合历史事实,是不成立的。因为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保护农民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实质上农民也没有受法律保护的土地所有权。

所以说,中国历史上没有真正的私有制。真正的私有制是国家体制、国家法律以保护私有财产为其存在前提条件。中国有史以来没有这样的法律,更未出现这样的国家政体。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皇帝一句话,农民就失去了土地,连生存的基本条件都没有了。家有万贯财产的宰相,皇帝一句话,顷刻之间宰相什么也没有了。所以历史学家雷海宗有个著名论断:“无立锥之地的贫民与贵为万人之上的宰相,都是皇家的奴婢。”

只是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雷海宗的著作长期遭到尘封,雷海宗这个极其重要的思想不被国人知道罢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实质就是土地皇权中央集权制中的国有化,这种土地所有权体制的本质就是没有私有制。没有私有制,是中国皇权中央集权制统治能够存在两千多年的根本原因。皇权中央集权制是阿斗那样的白痴能够稳坐皇帝宝座的重要原因。

古希腊文化与古罗马文化都是欧洲人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创造的文化。不像中国文化,是以维护君权统治为宗旨的文化。所以古罗马人能从生活实践中总结出一些最基本、最简单的生存常识:

包括土地在内的财产,是人赖以生存的重要保障!人失去财产权,什么权利都失去了,连说话的权利也失去了。有了保障生存的财产权,便可以与任何人说不!这些对中国人陌生的思想,不是古罗马大帝创造的,是古罗马人从生活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生存常识。但是这些本来没有什么大道理、大学问的生存常识,在中国文化中竟然阙如!原因是,这些生存常识被维护君权统治的传统文化淹没了,长期淹没了。

在以维护君权统治为宗旨的中国文化里,中国人的生活希望不是建立在自己的理性常识上,而是把希望寄托在明君清官上。不难看出,在这些不可或缺的生存常识上,中国人比古罗马人落后了一千六百年。读过《论自由意志》,便会发现:泛道德主义的中国文化损害了人性,损害了人天生就有的自由意志能力,扼杀了人的理性。

当古罗马人在《论自由意志》的启蒙下,明白了人是什么,明白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意义,明白了“自我判断与自我决断”的思想能力,是人的最重要的根本权利后,这个“根本权利”,很容易在实践中转化为罗马人最看重的权利思想——财产权!

古罗马人认为,要想保护“人之所以为人”的“思想能力”这个“根本权利”,首先要保护人的财产权,这是“根本权利”赖以存在的物质条件。如果一个人连财产权都没有,这个“根本权利”便会化为乌有。于是这个“根本权利”在罗马人的生存常识中,顺理成章成为一种极其重要的法权思想理念:“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古罗马的这个法权思想理念,不仅是欧洲近现代法治文明的思想源头;也是对人类现代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

后人推崇的古罗马法,不是古罗马大帝创造的,而是有着生存常识的古罗马人在《论自由意志》的启蒙中形成的。如果没有奥古斯丁的《论自由意志》问世,古罗马人不可能意识到人有自由意志,不可能知道人天生有“自我判断与自我决断的能力”,不可能由这种“思想能力”完善出最重要的“根本权利”;不知道这种“根本权利”,不可能产生“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法权理念。

中国学者大都说“古希腊是欧洲文明的摇篮”,这是没有读懂欧洲历史的说法。实际上欧洲从中世纪到近现代的全部史实彰显出:在欧洲文明中,古希腊文化仅是残留的流风余绪,不是欧洲文明的中心力量,更说不上是欧洲文明的摇篮。基督教文化才是欧洲文明真正的活水源头。

当然,宗教是一种文化现象,却不是文化的全部。宗教取代不了文化,文化没有宗教,则是不成熟、不完善、不理性的文化。宗教在宗教文化世界里是一种意识形态。文化不能意识形态,也不应该是意识形态。文化一旦意识形态化,都是这个民族的灾难。(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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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祁萌之丨科学与宗教问题(1)》 发布于20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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