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汪精卫①
刺载②豪情上九天,每遭挫折病相连。③
降堪保命④签协定,⑤战乃火坑⑥吐烂言。
恐日主和呈艳电,⑦卖国媚寇坠深渊。
求荣甘做儿皇帝,⑧不惮骂名遗万年。
注:
①汪精卫(1883.5.4—1944.11.10),出生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河口镇。
②刺载:1910年3月,汪精卫谋刺清摄政王载沣,给满清朝廷震慑不小。其在狱中写有诗一首:“慷慨歌燕市,从容做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③病相连:汪精卫一遇不利,动辄托病出洋或住院休息。1927年12月汪在广州,共产党发动广州起义,汪遭到国民党各派指责,于是宣布引退,悄然出国。1932年7月,汪以行政院长名义发表通电,压张学良进兵热河,张不听命。汪与张矛盾加剧,10月请病假赴德就医。
④降堪保命:汪精卫在响应日寇诱降的电文中说:“抗战年余,创巨痛深,倘犹能以合于正义之和平而结束战事,则国家之生存独立可保,即抗战之目的已达。”直言之,就是唯投降方可得生存。
⑤签协定:汪精卫被恐日情绪所围困,被日帝的淫威所压倒,只看到日寇的强大,却无视中国军民的抗日决心和得道多助的优势。1935年5~6月,汪批准了《何梅协定》《秦土协定》,把华北主权拱手相让,社会舆论哗然。
⑥火坑:汪精卫说抗战是“跳火坑”,潜台词是“救国已无希望,只好跳火坑”而已。(黄美真《汪精卫集团投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91页。)
⑦艳电:1938年底日本近卫内阁两次发表“近卫声明”,公开对国民党政府进行政治诱降。12月19日,身为国民党副总裁的汪精卫率领周佛海、陈璧君、陶希圣、曾仲鸣一行出逃重庆,飞往越南河内。29日公然表示响应“近卫声明”,给国民党中央党部和蒋介石发出“艳电”,说日本“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尊重中国之主权”,能使中国“完成其独立”,宣称愿以近卫提出的“互相善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三原则,“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这样做“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战以来沦陷各地亦可收复,而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公开打出了乞降的旗帜。至此,汪精卫集团公开投靠日本。
⑧儿皇帝:经日本策划和扶持,1940年3月30日伪“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南京正式成立。汪精卫担任该政权的“国民政府代主席”及行政院院长,周佛海、李士群为主要成员。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帜为“国旗”,另加三角布片,上书“和平反共建国”字样。汪伪“国民政府”实际上是日本在战争期间的傀儡政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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