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震翔丨读《老子》九章(7-9) - 世说文丛

冯震翔丨读《老子》九章(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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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七十六章: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死去的同类遗留的躯壳,是人最害怕的东西之一。

害怕的原因无非两点:一是无法想象曾经鲜活的人变成了如此一副僵硬冰冷的模样。二是看见它,其实也就等于看见了自己讳莫如深却又必然到来的那个终结。不忍别人,也是不忍自己。

如果由此推论,繁盛的草木倘若有知,也该害怕那些枯黄的枝叶,泥土里的虫子倘若有识,也该害怕碰见死去的同类发脆的身体。但好像它们并不怕。而人类更不怕。草木枯黄不仅不可怕,还可以因其萧瑟的美感而入诗——比如老杜那首冠绝唐人的“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可是,就算是韩愈和梅尧臣这些专门探寻“以丑为美”的新路径的诗人,也未曾用审美的角度吟咏过同类的遗体。因为那实在无法提炼出一点点美感。诗词中出现的这种东西,一般都渲染着无限的恐怖凄凉。如“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同样是遗体,在人类眼中却是如此不同的东西。

人类比草木和昆虫聪明得多,知道生之可贵与死之可怖,因此对“生”无限执着,在“生”这一面的作为越来越多。铺满地球的繁盛的人类社会建构,就是这些作为的总和。而对“死”则正好相反,从来都是唯恐避之而不及,跟它沾一点点边的概念和字眼都小心翼翼地躲着使用,生怕一不小心触犯上这个大大的霉头。因此,本来与“生”并行的“死”,成了个讳莫如深的不祥之物;而本来与“死”并行的“生”,则成了人自认为寻常又留恋之至的执念。生和死这一对同样被“太极”所生的“两仪”兄弟,在人类这里的命运却是天壤之别。因此,庄子那里的许多故事,如鼓盆而歌、髑髅见梦等等,都是为了破除人对生死的偏颇执念,让本来正常的现象重归正常,让从“一”中分出的“二”维持均衡。这就是所谓“齐死生”。(《庄子·齐物论》)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无边落木们的最好结局就是归于尘土,尘土是“道”为它们安排的休憩之所;而动物呢?“道”为动物安排的是蝼蚁和蛆虫,用这些细小生命将动物遗留的、已不再需要的皮肉运走,转化成更有用的物质,重新归于大自然的循环往复中——即“道”中去。“反者道之动”,本是自然的正常现象,却不为人类智慧所接纳。就连笔者敲出这些字的时候,也并不像以前敲字时那样轻松坦然。

《老子》六十五章这样说道:

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为什么至大至深的道理总是与物相违背、与常识相抵触?

因为人的知识并不多,却造成了太深的成见,让人难以看清“道”的面目。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这并不是将生死置之“度外”,而是把生死置之“道内”。


《老子》第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馀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孰能有馀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

在陈鼓应先生《老子注译及评介》的绪论中,这样解释本章:

他(老子)还呼吁大家要拿出自己有余的去帮助不足的人——“损有余而补不足”,要尽自己的所能去贡献给人类——“有余以奉天下”。

拿出自己的富余去帮助不足,尚且还情有可原。然而,尽自己所能去贡献给人类的,分明是“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和“赴汤蹈火死不旋踵”的墨子。《老子》最精彩的地方,恰恰在于“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民莫之令而自均”。人都会生存,生存不下去也没什么大不了,老天从来不管。

查看帛书本《老子》,笔者始恍然大悟。真可谓是一字之差,天壤之别。帛书本的原文是这样的:

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者乎?唯有道者乎?

“奉于天”,与“奉天下”,差别太大了。

李零教授这样说道:

“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者乎?唯有道者乎?”这是问,有谁财富太多,良心过意不去,肯拿出来交给老天吗?恐怕只是“有道者”吧?上句,河本、王本作“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它们的区别主要是,把“天者”改成“天下”。

(李零《人往低处走——老子天下第一》三联书店2008年3月第一版235页)

有道者知道“拥有”的短暂和无凭,因此不执着于所得。然而,后人太信孔子、只信孔子,所以很难想象为什么会将“有余”之物“奉于天”,但“奉天下”却为他们所熟悉,并使他们热血沸腾。或许这就是文本在流传中出现差讹的重要原因。

那么,何谓“损有馀而补不足”?

我们假设一个场景:老虎冲进羊群吃羊。这是自然界的常见现象,因此可以算是“天之道”的体现。这种现象,究竟是损了有余者、补了不足者,还是反过来,损了不足者、补了有余者?

羊柔弱,虎却强壮。因此羊是弱者,是“不足”,虎则是强者,是“有余”。这样说来,“天之道”并没有那么公平和温馨,而仍是赤裸裸、血淋淋的弱肉强食。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去,羊成群结队,漫山遍野,岂不是“有余”?而虎离群索居,独来独往,可不是“不足”?这样看来,老虎吃羊,恰恰是“损有余而补不足”!

从这个事例中,我们可以重新审视一下“强者”的定义。强弱的判断标准绝不在于是否柔弱、是否凶猛。达尔文的所谓“进化论”或许会提供答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能够迅速适应环境、生存下来并繁衍种群的是强者,反之则是弱者。所以,这个场景中的“羊”,表面柔弱,实则韧劲十足、生存能力极强。正是因为它们“有余”,所以就要做出牺牲,损自己去奉不足。羊表面的柔弱和虎表面的凶猛,恰是《老子》中“天之道损有余以奉不足”的体现。

这“羊”,与《老子》同样钟爱的“水”很是相似。正是因为“水”实质的强大,才表面柔弱、甘居下流,“善利万物而不争”。

而人类呢?以现今的视角来看,人类是自然界最终的胜利者,是最为强大的。可是我们人类在大自然中表面柔弱吗?甘居下流吗?善利万物而不争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因为人类早已不再是“适者”,而是让大自然成了人类的适者。它不适应我们,我们就改造它、让它适应我们。于是自然界中被划分出了一块名为“人类社会”的地方,并且日益扩展,直到渗透了自然界的每一个角落。相比如此突兀成长起来的人类,大自然才是“不足”,而人类的文明与贪欲早已膨胀得“有余”了。这便是“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了。

这其实未必是《老子》的意思,而是我个人的发挥。毕竟,人类也是造物者唯一的意外。


还记得《圣经》中那个万物蓬勃、草木欣荣、流水潺湲的伊甸园吗?为什么人类的先祖失去了住在其中的资格?因为他们吃了智慧果,变得聪明起来,心明眼亮。知道了性,知道了因为裸体而羞涩,又知道了上帝根本没打算让人知道的种种。正是这一点,构成了人与自然最深刻的区别。

可这也仅仅在人类看来是深刻,在自然看来,人类的这点智慧算得了什么,就像孙悟空翻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单单是具备认知规律的能力已经让人类天下无敌,可人类再厉害也无法自己创造一条规律出来。

万物都各遵其道。万物都懵懂地俯伏在造物者的脚下。唯独人类是造物者最意外的创生。人类因此承受着智慧的代价,要离开伊甸园,自己创造人类社会去单独谋生。

而《老子》,一直按着人们的脑袋,拍着人们的背,让人们把祖先吃下去的智慧果再吐出来。兴许慈悲的上帝会让眼睛重新失去光泽,遗忘了赤裸、性爱与羞涩以及等等智慧的人类重新住进伊甸园里去。

可是,这果子的汁液已经流进了人类的骨髓和灵魂,成为了人的标志之一。人沉溺于它带来的快感和荣誉感,无论承受多少代价,也再也不肯将它吐出来了。

《老子》无能为力。

上帝也无能为力。他曾以为一场洪水能够将这些罪孽的后代全部淹没,只留一个忠诚的诺亚。可他不知道,在遥远的东方,一个叫做大禹的人将来自天际的茫茫洪水全部疏通进了更加广阔的大海。他更不知道,东方有一个精卫敢衔微木以填沧海,有一个夸父敢拄杖追着太阳跋涉,还有《老子》,把一切的终极归向虚渺空茫的“道”。

在这些或勇悍绝伦、或聪明透顶的人类面前,即便真有上帝,他也只好拱手认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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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冯震翔丨读《老子》九章(7-9)》 发布于20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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