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保立丨我的外公朱熙齡回憶錄(朱旭初自傳·之二) - 世说文丛

沈保立丨我的外公朱熙齡回憶錄(朱旭初自傳·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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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從政時期(上)

(光緒)三十三年丁未二十八歲。趙爾巽世丈調任兩湖總督。時葉揆初姊丈在滬創辦浙江興業銀行。未能至鄂。趙督邀先父充總文案。余與胡嗣瑗、汪希、饒鳳璜、陳漢弟、陳敬弟、同任內文案職。

三十四年戊申二十九歲。趙督調任四川總督。余以路遠親老。乃以候補知府至北京考試驗看。分發直隸。直督楊士驤。派充自治局提調。同學李士偉爲自治局局長。是時留日同學蹇念益、黎淵、黎過、熊垓、熊範輿、成在津。一時頗稱人才薈萃。

宣統元年己酉三十歲。以趙筱魯世伯之女亡故。係先母之寄女。蕭岳父之子媳。趙蕭朱三家在濟南親交如一家。茲忽逝去。三家悲痛過甚。乃攜眷返濟南。

時津浦鐵路借英德之款興築。分天津至山東韓莊爲北段。用德款。盼德工程師。韓莊至浦口爲南段。用英款。聘英工程師。清廷命徐世昌初南北兩段督辦。朱啓鈴爲北段總辦。段少滄爲南段總辦。何承濟爲濟南提調。余充副提調。爲余入交通界之始。當時余少年氣盛。廉介自矢。故采辦材料。由德人總司賑出單。必經余核發。絲毫不苟。朱總辦極信任。

先是德人占據青島後。獲得山東五處采礦權。時先岳父蕭紹庭氏任山東商務局局長。與先父向德領事力爭收回。內有嶧縣中興煤礦。該礦煤質地最佳。産量豐富。其煉焦最宜海輪之用。爭回後山東鹽運使張毓渠氏招股主辦。先父竭力助成。嗣津浦鐵路興築。極感需要。(用該煤可增加速力、惟須常洗鍋爐、因該煤油質頗重之故、)乃由交通係梁士詒、葉恭綽、朱啓鈴加入。嗣後人因購電機需資。又加入黎黃陂及湖北資金。營業頗發達。余曾充常務董事營業科長。自政府南遷。余以困窮始與之斷絶關係。

二年庚戌三十一歲。余家遭染瘟疫。庶母及顔如二 艾兒、秀甥、於兩星期內先後病歿。蓋庶母患肺病歿。余妻送靈至廟。感時疫抱病。傳染艾兒。三日病故。顔如二姊以其夫王蕉廬早逝。攜其子秀甥住余家。亦被傳染。秀甥先殂。顏姊繼逝。余在津聞難遄返。淒慘萬狀。乃即由高都司巷遷至小滄。小滄在明湖西偏。風景頗麗。而先父母盼孫綦切。始有納簉室之議。

三年辛亥卅二歲。革命倒滿。風潮澎湃。張勲在南京戰敗。清廷起袁世凱征討。馮國璋往攻漢口。時津浦尚未通車。余升任提調。星夜趕築。在韓莊接軌運兵。

趙爾巽世丈重任東三省總督。任先父爲民政使。先岳父爲提法使。熊希齡爲鹽運使。蔣方震爲參議。袁良爲軍械處處長。張作霖爲統領駐奉天。藍天蔚爲師長駐新民屯。時革商震在奉天。與遼陽革命相呼應。蔣與藍皆暗通革命軍。余乃辭津浦職。趕赴瀋陽。當時張作霖擁清廷反革命。每日常有格殺。藍失敗遁去。督署戒嚴。其衛隊長張輔周準備趁蔣方震入署時。伏兵狙擊。余知其謀。乃夜親至督署。攜蔣手出。張不敢擊。翌晨親送至車站南去。又約商震至民政署。內詳陳日人野心。謂東三省設一動亂。不啻爲日方造機。乃資送四千元。請其他去。商亦深知外交形勢。乃改他圖。

張作霖知余爲同盟會員。頗懷疑。又以慘殺王醫官。且對袁良有不利之舉。乃稟明趙督。侍先父與袁良、郝鵬、沈恒祺。同由大連赴青島隱居。

時孫寳琦爲山東巡撫。武昌革命軍起。山東思謀響應。山東居南北要衝。孫撫爲綏靜地方。乃宣佈獨立。自稱都督。賈賓卿師長爲副都督。余與夏溥泉、丁佛言、皆參與機要。嗣袁世凱派吳鏡潭等來運動軍警。遂以瓦解。孫督辭職去。余亦歸青島。

青島天主教堂白神父。擬辦一方濟格女學校。知內子在濟南曾辦學校。故商之先父。以內子充該校校長。聘夏景如、李魚、葉畹香夫人任教習。以教會德姑奶奶主持內務。

時袁世凱主張共和。要求清廷退遜位。已將成熟。但以趙督在東三省。夙以忠誠著名。恐一反抗。日本得以乘機利用。國將分裂。乃命梁士詒電青島召余至北京。於深夜中告以內情。命即赴奉天向趙督陳利害。請勿反對。余即翌日赴瀋陽。晉謁趙督。適趙督手持一函。係東三省鹽運使熊希齡臨別留呈。請趙督帶兵駐節山海關。監視大局動靜。但趙督人素謹節。示余此書。謂近狂易。余因陳種族惡化。民氣難抑。各省實情。外交緊迫。不如藉此退休。庶不兩負。趙督俞允。當即電復梁公。余徑由大連歸青島。

民國元年壬子卅三歲。宣佈共和。南北會議成立。袁世凱爲第一任大總統。段祺瑞爲國務總理。

民國二年癸丑卅四歲。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袁總統初頗袒德。而段力主參戰聯英美。從前德人以教案藉口兵佔青島。至是向袁面稱。情願無條件帰還。袁喜告於英使。英使即促日本攻擊青島。是時袁向德國克虜伯炮廠購軍械一批。適抵上海。袁乃命山東師長張樹元組車一列。押給青島德人。是以青島德人能抵抗日軍至一月之久。

時余侍親居青島。知戰事緊迫。乃先送雙親去濟南。與內子留青摒擋什物。先父酷嗜古書籍。存數百箱。名蘭笑樓藏書。並手抄藏書目録四部。因內子爲方濟格學校校長。故即將是書托教堂保存。而青島德督告居民勿驚惶。如談判決裂。即由天主耶蘇兩教堂隨時告知退出。故余於青島日本開炮之日。始行撤退。膠濟鐵路爲備貨車一輛。載書籍什物去濟南。毫無損失。

附録德國在青島租借設治情形

德人籍山東慘殺教士案。兵佔青島。訂九十九年租借契約。其野心及魄力甚大。第一建提督樓於信號山。提督居之。備極壯麗。建大石樓於大廣廠。一切官署居之。規模宏大。設按察廳於舊官署。處理民刑各事。其發民青島辦法。爲獎勵建築。無論中德人士。請求建造房屋。先繪圖呈按察廳附屬地畝課之批准。不許同樣。(故必須德國工程師代繪製、)批准包工後。即可保險。(保險行爲官立、)保險後可以向各方借款。向地畝局登記。(收登記費、)得以保障權利。如借款不償還。得請地畝局催告。若仍不能。拍賣時爲第一債權人。而有資之人。亦可請地畝局代爲貸放。故居留華人。皆爭建房舍。以房產爲最好之有價證券故也。是以青島市之整齊發達。皆此政策有以致之。又對華人與德人訴訟。多偏向華人。責罰德僑。以收攬人心。日德戰役甫發。德即從事防禦,凡有礙戰線之田舍。每間房子發給現大洋百元。故人民至今無不稱頌。日人兩次佔領青島。人民對之感情。遠遜於德。(待續)
朱旭初自传增_00_副本.jpg
《朱熙龄回忆录》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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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沈保立丨我的外公朱熙齡回憶錄(朱旭初自傳·之二)》 发布于20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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