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喝火令·吃讲茶
数十人群聚,茶园映晚霞,只双方对垒呲牙。
口角争吵声壮,似铁板铜琶。
大佬袍哥者,主持并调查。贵和谐不奏悲笳。
俱系乡邻,难免鱼碰虾。不如各让一步,谁也不抓瞎。
注:吃讲茶,民国时期在长江流域,特别是川渝、江南等地区比较盛行。譬如,在成都,人们相互间有了冲突,一般不是上法庭,而是到茶馆评理和调解,称之为“吃讲茶”,或“茶馆讲理”,茶馆便成为一个解决纠纷之地。由冲突双方邀请一位在地方有声望的中人进行调解,双方陈述理由,中人进行裁判,错方付茶钱,并向对方道歉。地方精英以茶馆作为介入社会的空间,这些茶馆也成为社区的中心,促进了社区联系和邻里认同。
“吃讲茶”活动能够长期广泛在地方实施,是由于裁判是在公众监视下进行的,调解人试图尽量主持公正,否则声誉和公信力将受到损害。如果调解不成功,在公众的眼皮底下,暴力事件也难以引发;即使发生暴力冲突,也容易被公众所制止。“吃讲茶”的活动显示了人们对当时官方权力的不信任,而愿意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人手中。这个活动实际上是无视官方的司法权威,当然不会得到政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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