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丨香烟牌火柴的疑问 - 世说文丛

张勇丨香烟牌火柴的疑问

特别声明:本文丛作品多为原创,版权所有;特殊情况会在文末标注,如有侵权,请与编辑联系。

1025-1.jpg

香烟与火柴,两者难离开。没有火柴来点的香烟,只不过是烟盒里的一支烟而已。但点过火、在烟雾缭绕之下,吸烟的人或许才能真切感受到它的最大功用。眼不见火柴点燃,却有一支冒烟的烟卷,这是“香烟牌火柴”的商标图案。
 
尺寸5.4 x 3.3厘米的一枚火花,应当符合惯常贴用的5.5 x 3.5厘米商标的大小。除了“香烟牌火柴”之名,“中国制造”和“上海华南公司”的汉字,是这款商标的全部信息。画面的对角线部位,展示的烟头略带红色,描绘的正是燃着的香烟。
 
如果没有商标注册的信息,这枚火花的背景还真是难以澄清。据资料显示,“审定商标第一三四三一号”的内容如下:
 
呈文:第一四四九二号
廿一年十月五日到局
商标名称:香烟牌
专用商品:第五十三项  安全火柴
国籍:中华民国
呈请人:上海华南贸易公司
陈亚化
上海广东路五十九号A
 
1025-2.jpg
图片商标注册资料由夏富仁先生提供

从“廿一年十月五日到局”的时间判断,这是1932年度的商标申请与核准的文件。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受理商标事务的“全国注册局”成立。次年,改组为“工商部商标局”。1930年5月,新《商标法》经国民政府通过并正式对外公布。
 
1930年的《商标法》与北洋政府1923年实施的《商标法》相比,增加不得使用党旗、党徽、总理遗像,包括总理姓名、别号呈请注册的规定。因此,青岛华北火柴公司原先使用的“中山”商标便策略性地更改为“忠山”的牌号。
 
1932年1月“淞沪抗战”爆发后,上海与南京之间的交通中断。2月,实业部商标局遂从南京迁往上海的贵州路办公。至1934年底,全国华商注册商标计有9224件,其中在沪华商的注册数高达7932件,占全国总数的86%。可见,香烟牌的火柴商标就归属于这个大数据。
 
以香烟二字作为火柴的商标,充分体现出烟火一家的紧密关联。不过在实际情况下,恐怕还没有“火柴牌”香烟会在这么多的注册商标之列。华南公司的华南,让人先想到两广地区。而资料上的地址恰好就是广东路,这让华南的公司字号与广东的街道名称,形成互融互通的烟火相亲的又一外貌特征。
 
广东路59号,大致在今天与四川中路交汇的路南。以大马路的南京东路为基准,南侧依次排列的九江路、汉口路、福州路,分别被称作二马路、三马路、四马路。广东路,即为口口相传的“五马路”。
 
当年的华南公司,究竟在哪所大楼办公、资料中的陈亚化是否为创办人、它的经营状况如何、香烟牌火柴到底用到何时等等,还有待后续擦划一根火柴、点燃一支香烟,再去慢慢找寻。



张勇更多作品
世说文丛总索引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转载或复制请以 超链接形式 并注明出处 世说文丛
原文地址: 《张勇丨香烟牌火柴的疑问》 发布于2022-10-25

切换注册

登录

您也可以使用第三方帐号快捷登录

切换登录

注册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