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所爱的人啊
神所爱的人啊,见神的国和进神的国有区别吗,经文约翰福音3:3: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5:“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
先确定一点,和合本的这个翻译没有问题,和KJV的译文意思完全一样。
其次看下3:2,尼哥底母是怎么看耶稣的,他先说耶稣是从神那里来的,这等于说,耶稣是神所差来的。接着说,耶稣是来作师傅的,这等于说,耶稣就像一位先知那样,是来作拉比的,这是犹太人对耶稣的普遍看法,不仅代表最高领袖阶层和知识阶层的尼哥底母这样看耶稣,门徒们也这样看耶稣,他们代表社会底层的看法。他又说,无人能行,这等于说,耶稣是人。
所以3:2节是要告诉我们,连主动来见耶稣的尼哥底母也不知道耶稣正是那位耶和华,那位弥赛亚,是道成肉身的神,是救主基督。
换句话说,以色列人从摩西到尼哥底母一直不知道神颁布律法的意义,一是以此为约或国家宪法,让他们建立一个属神的祭司国度;一是藉着律法让他们认识自己的罪,认识自己无法遵守而脱离罪;一是因此把他们引向倚靠神、相信神的得救之路,就是引向基督。只是他们完全理解错了神的意思,以为是让他们靠着遵守律法得救,靠自己的行为建立神的国(即见到神的国)、进入神的国(即成为罪得赦免的人、无罪的人或不被定罪的人,即在基督里)。
耶稣正是针对这样由来已久的错误,直截了当地告诉尼哥底母,以色列人若不得救(即不重生,即不是战胜罗马人、重建大卫的国度),就不能进入神的国(即成为罪得赦免的人、无罪的人或不被定罪的人,即在基督里),也不能建立神的国(即见到神的国)。
所以说,见神的国和进神的国的意思差不多。若有什么区别的话,见神的国的意思更多地指向神使人得救的方法即信主之法,进神的国的意思更多地指向圣灵的作为即重生的作为,就像我们说,得救即重生,重生即得救,得救指圣父的方法,也指圣子的救赎,重生指圣灵的作为。
神所爱的人啊
神所爱的人啊,罗马书1:17节的这句话“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是一个典型的希伯来语的表达方式,虽然是以古希腊语表达的,就好像耶稣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意思是,“我是本于第一个希腊字母阿拉法,以致于我是最后一个希腊字母俄梅戛”,“我是从阿拉法到俄梅戛”,这和耶稣说“我是始,我是终”是一样的,意思是,“我是本于始,以致于终”,“我是从始到终”,所以,保罗这样说的时候,意思也是:这义是始于信,终于信,这义是从信到信。这个短语的英译就是从信到信:from faith to faith。
心思意念和言语和行动
1
是的,就人的心思意念而论,凡是合神心意的,就不合撒但的心意。凡是合撒但心意的,就不合神的心意。就像凡是讨神喜悦的,就不讨人的喜悦。凡是讨人喜悦的,就不讨神的喜悦。没有中庸状态,没有中立立场,没有中间道路,没有第三种。
2
是的,就人的言语而论,凡是合上帝心意的,就不合魔鬼的心意。凡是合魔鬼心意的,就不合上帝的心意。就像凡是讨上帝喜悦的,就不讨人的喜悦。凡是讨人喜悦的,就不讨上帝的喜悦。没有中庸状态,没有中立立场,没有中间道路,没有第三种[拳头]
3
是的,就人的行动而论,凡是合基督耶稣心意的,就不合那恶者的心意。凡是合那恶者心意的,就不合基督耶稣的心意。就像凡是讨基督耶稣喜悦的,就不讨人的喜悦。凡是讨人喜悦的,就不讨基督耶稣的喜悦。没有中庸状态,没有中立立场,没有中间道路,没有第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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