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是一个动听的名词,但它却是最混乱、最模糊的一个概念。
“爱国”是一份美好的情感,“爱国主义”却包含很多危险。
从“爱国”到“爱国主义”,其间绝非多了两个字的差别,而是情感与迷信,是无私的寄托与功利的绑架,是自由抒发与意识形态控制的差别。
爱国多数只意味着爱邻舍,它很朴素;爱国主义往往和爱党、爱政府、爱领袖等同起来,它很炫目却也不实在。爱国者一般不会出卖家乡,爱国主义者却可能祸害国家。谁敢说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力杨诺夫不是爱国主义者,而今却被定为俄奸,至于当年将身许给德国的希特勒就无须多说了。
萧伯纳说:除非你把爱国主义从人类中驱逐出去,否则你将永远不会拥有一个宁静的世界。爱国主义是一种有害的、精神错乱的白痴形式。爱国主义就是让你确信这个国家比所有其他国家都要出色,只因为你生在这里。
C.S.路易斯在《四种爱》“物爱”一章里说“(爱国)这种爱一旦变成上帝,亦即沦为魔鬼,”甚至是“这种爱向来就是魔鬼”。这句话我理解的意思就是,爱国一旦变成爱国主义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爱国之情一旦走火入魔,必然会产生邪恶的行为,”他认为“甚至连基督为耶路撒冷的哀哭也不能保留,他也表现了对自己国家的爱”。
路易斯“希望能够将健康的爱国情感与有的爱国情感区别开来”,但他又说,“无论健康还是有害,爱国情感都不足以导致一个国家采取行动,因为严格地说,在国家事务中采取行动的是统治者,而不是国家。国民有害的爱国情感会为统治者作恶提供便利,健康的爱国情感则可能起到阻挡作用。统治者心术不正时,可能会通过舆论宣传煽动我们情感中有害的一面,以便在作恶时能得到我们默许;统治者心地正直时,则可能会鼓励我们的情感中健康的一面。作为个人,我们应该对自己的爱国情感健康与否保持警醒”。就此路易斯从四个层次展开论述,除了爱国的基础层次爱家乡没有问题之外,其他三个层次都有陷阱,历史可以人为编造;对国家的迷信有成为种族主义的危险;而国家优越感直接让人想到杀死耶稣的法利赛人和文士。
路易斯认为,爱国主义属于自然之爱的范畴,它一旦失去约束,就不仅会伤害其他的爱,自己也不再是原来的爱,甚至根本不是爱。路易斯认为,“在爱国情感已经被摧毁的国家,每次统治者号召民众动用武力,都只能诉诸纯粹的道义。如果民众不愿意为‘自己的国家’流血流汗,统治者一定要让他们感到自己是在为正义、文明或全人类流血流汗。这不是进步,而是倒退”。
路易斯指出了爱国主义问题的实质:“属天的团体也是属世的团体,我们对后者的(纯自然)爱,很容易借用前者超自然的要求,来为自己最卑下的行为辩护。倘若真有人著书论述此话题,那一定是基督教界的彻底忏悔,忏悔在人类的凶残、狡诈中,教会应当独自承担的那份罪责。我们若不公开弃绝自己大部分的过去,就不会赢得‘世俗界’的大量视听。他们为什么要听?我们高喊基督之名,干的却是摩洛的勾当。”路易斯的观点无疑出自《圣经》,《创世纪》开宗明义申明人是上帝造的,家庭是上帝命定的,而国家是人造的,先有人、再有家庭,最后是国家,国家会消亡,人却有永生。国家远不如人重要。
爱国首先要知道“国”究竟为何,国家最早的雏形是城邦,它的出现与人的罪有关,《圣经》记载该隐杀弟遭上帝审判。该隐心虛胆怯,想办法保护自己,生了儿子以后,就造了一座城 (创4:17)。以后,到该隐的第六代孙土八该隐,更是“打造各样铜剑利器的”(创4:22),使作父亲的拉麦,因能生产新武器的儿子大为兴奋,表示他有所倚恃而自信增漲涨,作了杀气腾腾的“剑歌”(参创4:23,24),公开歌颂暴力,是穷兵黩武、军备竞赛的先驱。今天世界上,各国各地都在积极武装,实在并不是勇武自信,而是胆怯,是由于这种发自深心的不安全感。强调爱国常与人的不安全感有关。阅读圣经可以知道,外邦建国后,上帝选民以色列并未建国,而仅仅是一个族群,当以色列要建国立王时,惹上帝发怒而任凭他们所为,耶和华对先知撒母耳说:“百姓向你说的一切话,你只管依从;因为他们不是厌弃你,乃是厌弃我,不要我作他们的王。”(撒上 8:7)因为选民原属神,属天国不属地上的国,但以色列却仰慕地上的国,他们就像人类的祖先亚当一样获得了大地,却失去了乐园。
我们今天面对的,是一个异化了的“国家”,在现实中,国家里面专门从事统治的部分人,把自己与国家等同起来,国家成了这部分人的国家,甚至只属于一个人的国家,这个人就是皇帝。在中国历史上,“朝”的概念比“国”的概念更深入人心,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国家概念被异化之后,领袖本身就成了国家,或者国家的象征,因此领袖就不需要奉献了,他只接受奉献。这就是所谓国家从社会中产生,又凌驾于社会之上。专制统治下的国家,其实早就是被异化了的国家,“朕即国家”很形象地表达了这层意思。
弄清了国家概念,再来看看爱国的问题。这个“爱”一旦和主义挂上了钩,它就变成了一种强制性的信念,变得神秘崇高了,人们在说到祖国时,常常会怀着某种宗教性的情绪,这就陷于了某种偶像崇拜。同时将原来双向的义务,弱化成了单向的义务,由原来国家对个人的保护义务和个人对国家的维护义务,弱化成了只有个人对国家的维护义务了。无论国家对个人怎样,个人都要无条件地爱它。这样一来,就给坚持这一信念的人带来无尽的痛苦,“我爱祖国,祖国爱我吗?”《苦恋》中的天问就很好地表明了这种痛苦。
至于那些借爱国名义行打砸抢之实的流氓举动,不在此讨论范围,也上不得台面,这些人可能最没有气节,欢迎国军,欢迎皇军的都是这一拨人。
亨利·大卫·梭罗认为:那些没有自尊的人仍然可以爱国的,他们可以为少数人牺牲多数。他们热爱他们坟墓的泥土,但他们对可以使他们的肉体生机勃勃的精神却毫无同情心。爱国主义是他们脑袋里的蛆。
曾深受纳粹之苦的爱因斯坦说:“国家是为人而建立,而人不是为国家而生存。”他还说:“我认为国家的最高使命是保护个人,并且使他们有可能发展成为有创造才能的人。”“国家应当是我们的勤务员,而我们不应当是国家的奴隶。”
让我借特朗普先生就职美国总统的一段演讲词来结束这篇小文:
“华盛顿欣欣向荣,人民没有分享财富。政客们升官发财,工作流失,工厂倒闭。当权派官官相护,我们国家的公民却无人护佑。他们的胜利不是你们的胜利;他们的凯旋不是你们的凯旋;他们在我们国家的首都欢庆,对于全国各处挣扎生存的家庭而言,没什么值得庆祝的。一个国家存在的目的是为公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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