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爱
《约翰福音》17章18~26节的整段文字是耶稣为教会、为基督徒合一的祷告:
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父啊,我在哪里,愿你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赐给我的荣耀;因为在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公义的父啊,世人未曾认识你,我却认识你,这些人也知道你差了我来。我已将你的名指示他们,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
多么感人而至诚的表白!这段话明确地说出了“合一的爱”。基督徒的合一、基督徒与神的合一、三一神的合一的基础就是爱。现代主义哲学几乎把传统哲学的种种基础主义理论都放弃了,而我们却在圣经里看到了一种“爱的基础主义”。这个基础不能放弃,因为唯一能够抵达永恒生命的就是这个基础。
经文所说的“他们”是指世人,尤其是指基督徒;“我们”是指圣父、圣子、圣灵的三一神,就是《创世记》里所载“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的神圣家族。经文强调,这种“合一”是到达并发生在“里面”的,是父—子—基督徒之间的互即互入的爱。心理学所说的“对象化”能力,也指理解和爱他人的能力,对于僵硬的自我中心者来说是很难做到的。
与神“和好”的说法跟“罪”有关,因为罪使人与神分离了;而与神“合一”的说法跟“爱”有关,因为爱使人回归本性,“因为在创立世界以前,你已经爱我了”。巴克莱解释这段经文时提醒说:经文里耶稣说父神赐给他的“荣耀”是指十字架。耶稣不说“被钉”“受刑”,而说“荣耀”。那是被钉十字架的前夜,耶稣在为信徒祷告。巴克莱这样描述道:
在他们(门徒)想起耶稣面临最可怖的时刻之前,他的话丝毫没有绝望,还满有荣耀时,觉得这是多么奇妙,多么宝贵的事啊!
异质的敌意
《约翰福音》15章18~27节耶稣谈到“世人的憎恨”:
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
这句话的意思是,有的人在反对某个信仰者之先,已经反对他的信仰了。因为:
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
这里说的“恨”有排斥、敌视的意思,就好像说价值观不同的人不相睦一样,道不同不相为谋。“恨我的,也恨我父”,而且竟是“无故地恨我”。耶稣说:
但我要从父那里差保惠师来,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他来了,就要为我做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因为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
经文中说的这个“无故”实际上是“有故”的,只不过这个“故”不是那么清晰可见,而有其深层的原因。甚至连价值观也浮在表面,因为某种对立的气质可能隐蔽在价值观之下。
很早以前,就见到有这样一个说法:每个人身上都有宗教情感。而且不止一位大思想家持有此论,我也相信这一点。如今,通过实际生活的观察,觉得“每个都有”一事就不太确定了。生命科学之奥秘、文化传承之惰性、性格组合之奇特,都很难支持这种宗教情感的同一说。我们已经看到,我们的文化传统中实用主义、物质主义的东西根深蒂固,而这种文化气质又长期“异化”着人们,形成了特有的中国文化的“单面人”。一个坚定的物质决定论者,一切以实用为本,排斥灵性和艺术的人,其宗教情感至少是很薄弱的。
人的物质生命大略是同质的,而人的精神生命大略是异质的。异质生命的对立是随处可见的。耶稣说要差“真理的圣灵”来做见证,我们相信“灵”的见证。
护教篇
一位非基督徒劝她的家人不要信主,就引用了如下一段经文: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
人与父亲生疏,
女儿与母亲生疏,
媳妇与婆婆生疏。
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马太福音》10章34~36)
在这段经文中,耶稣说的“动刀兵”是指信仰上的冲突,切莫误读。一家人里面有信主的,有不信主的,这自然就产生了“生疏”。而且,“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这个事实也已远远超出了信仰冲突的范围,至今如此。20世纪美国伟大的剧作家奥尼尔的戏剧,几乎都是写家庭冲突的,读来非常震撼。上面这个引用经文来劝说家人别信主的事情,正是被耶稣所言中的。
公元2世纪时出现过一批所谓护教者,如查士丁等人,他们也大都是殉道者。所谓殉道者,就是为信仰而献身的人。那时候的基督教处于被罗马当权者大逼迫的时代,许多为基督信仰的合法存在做辩护的人被钉十字架。两千年过去了,至今还需要护教,因为至今有人误解耶稣。不用被钉木制的十字架了,但仍然要上精神的十字架。因为基督信仰这种选择,确属克尔凯郭尔所说的“人生最大的冒险”。这段经文接着说: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马太福音》10章37~39节)
这种选择看似决绝,其实非常合理,因为信仰的选择是至高的,也是唯一的。信仰的选择赋予永恒生命的意义。
为要回应上述那种误解,我们再列出以下经文:
正如人子来,不是腰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做多人的赎价。(《马太福音》20章28节)
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约翰福音》10章10~11节)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的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3章34~35节)
这些话与前面那段被误读的经文一样,都是耶稣说“我来”的情况,说的是信仰、爱、救赎和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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