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方路大茅房”铭牌一事,责任方“市南区历史城区保护发展局”的答复很明确:
一、更换后的铭牌,英文翻译已没有错误;
二、铭牌的中文内容,来自青岛市档案馆的《青岛通鉴》。言外之意,也没错误。
如此“任性”的思路和行动,只得通过12345政务平台,寻求青岛市档案馆的权威解答。为此,2023/4/27 0:04:29提出疑问。期间,青岛市档案馆的专职工作人员分别于5月4日和8日两次来电沟通,终于昨日迎来正式的答复:
处理结果:
您好,来信收悉。经青岛市档案馆落实,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组织人员对相关史料进行了排查,并形成以下结论:
修改英文错误的第二块铭牌
市南区历史城区保护发展局所做四方路大茅房铭牌内容为:1901年,青岛及大鲍岛区域首次修建了四座带围墙的公共厕所。1912年,大鲍岛四方路增建通下水的蹲式抽水厕所,至1922年,青岛城区有17座公共厕所,1937年达到32座。百年来,民间俗称的“四方路大茅房”已成为大鲍岛地标性建筑。
据市南区历史城区保护发展局确认,“这一历史资料原文出处为青岛市档案馆编著的《青岛通鉴》”。经查,《青岛通鉴》中仅有如下相关文字:
“1912年大鲍岛中国人居住区也有了上下水管道,同年2月29日德国胶澳督署决定为中国人居住区另建一种不易冻坏和堵塞的蹲式抽水便所,通下水不通上水。这一决定在3月2日通告市民以后,由大鲍岛至小鲍岛、台东、台西逐步增建抽水厕所,取代了一部分马桶厕所。但上下水道工程总是落后于城区的扩展,再加青岛地形复杂和其他原因,马桶厕所保留了50年。”
但是,通过这段文字,并无法得出铭牌中的内容。通过对照原青岛市史志办(今中共青岛市委史志研究院/青岛市地方史志研究院)的《青岛市志·环卫志》,在其第一篇第一章第一节“公共厕所”中有如下文字:
“1901年德国胶澳当局在青岛及大鲍岛地区首次建立了4座有围墙的公共厕所,用活动的粪桶盛运粪便。1922年,城区共有17座公共厕所。至1930年,城区公共厕所发展到28座,但其中近半数因年久失修,地面毁坏,粪管堵塞。当年,修缮了10座。1937年青岛市区有公共厕所32座,都在10个蹲位以下,城区公共厕所的设置已经不敷应用。”
青岛市档案馆的权威答复
可见,市南区历史城区保护发展局为四方路大茅房所做的铭牌内容主要来自《青岛市志·环卫志》。但是,铭牌中最主要的内容,即“1912年,大鲍岛四方路增建通下水的蹲式抽水厕所。”既不来自《青岛通鉴》,也不来自《青岛市志·环卫志》。
为了搞清有关基本史实,部门组织排查了市档案馆馆藏当时的相关德文档案资料。具体结果如下:
一、根据德国胶澳总督府编纂的德文版《胶澳发展备忘录》(1900-1901年)记载,“出于卫生及其他原因,在青岛和大鲍岛各地首次建设了4处砌有围墙的华人用厕所。”考虑到青岛区当时为欧人区,大鲍岛为华人区,原文中的华人用厕所应该指的是“公共厕所”。可见,铭牌中的“1901年,青岛及大鲍岛区域首次修建了四座带围墙的公共厕所。”是有出处的,属于正确的表述。
二、通过排查1912年版的《胶澳年鉴》和《青岛官报》,部门没有发现“1912年,大鲍岛四方路增建通下水的蹲式抽水厕所”这一史实的确切描述。通过目前所掌握的青岛市档案馆馆藏的档案史料,尚无法得出四方路大茅房的具体建设时间,也无法得出该公共厕所在这一时期是否通了下水。
处理时间:2023/5/9
应当说,这段“千字文”篇幅的书面答复,体现出档案馆工作人员严谨的职业素质和认真的工作态度。然而,通过梳理历史脉络、查找档案资料、核对志书记录等一系列的流程,最终仍然不能将已有的101个字符的大茅房铭牌彻底澄清。
最先挂出的有英文错误的铭牌
由此,不得不再次询问该铭牌的责任方和管理人:
甲、铭牌的中文内容到底是谁编写或杜撰的?
乙、因英文翻译错误而更换了新的铭牌,涉及到的责任人到底是谁?
丙、鉴于档案馆给出“诊断”,是否意味着要有第三块牌子再挂?
丁、不管年代的1901和1912,四方路大茅房到底是哪一年建的?
对历史城区的保护和改造,若都如一块铭牌这么随意和任性,整个大鲍岛的现状是否真的是——
管中窥“鲍”,可见一“般”。
20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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