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鸿篇,悄然问世,古今奇梦红楼。
贾王薛史,曾烈火烹油。
富贵风流几许,遽衰败,家破人休。
竞奢侈,将倾大厦,谁复能挡留?
缘何宝黛恋,终成悲剧,痛欠自由。
黛焚稿,宝出家不回眸。
长叹阅批十载,呕心血,热泪空流。
注:
曹雪芹(约1715年5月28日—约1763年2月12日),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祖籍存在争议(辽宁辽阳、河北丰润或辽宁铁岭 ),出生于江宁(今南京)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 ,曹顒之子(一说曹頫之子)。
关于《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红学界虽有争议,但有诸多确实证据在,所以大多数认可是曹雪芹。其他如认为作者是袁枚、顾景星、洪昇、李渔、冒辟疆、脂砚斋等,均缺乏证据。后四十回的作者,较多认为是曹雪芹散失的草稿,经他人修订、补正而成。由于流传的12种手抄本范围窄,大多数人看不到。程伟元竭力四处搜罗,终获一百二十回稿本,约高鹗共同“细加厘剔,截长补短”,修订整理,刊印出版。为《红楼梦》的广泛流布奠定基础。由于对后四十回作者有争议,所以历史上正式出版《红楼梦》一书作者有八种署名。2018年1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署名作者,封面为:曹雪芹著,无名氏续;扉页为: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后四十回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署上无名氏续,剥夺了曹雪芹的著作权,并不妥当(曹雪芹是写完了《红楼梦》的,只是因借阅等有所散失)。因此,有人主张120回著作权都应该属于曹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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