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从南达科他出发一路飞驰,直奔丹佛。一路之上沃野千里,高大的粮仓显示着土地的肥沃与贡献。
尽管没找到弟弟,马克总算是尽了一份责任,与妈妈通过电话之后,已经从失落与沮丧中得到解脱,我试图劝解他,因为语言的问题,他的汉语只能表达和领会简单的意思,我无法将我的想法让他明白,但是我们终于找到了一个共同能说明白听清楚的渠道——《圣经》,我想起了马太福音的一句话:“所以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一天的难处一天当就够了。”说给他听后,他顿时释怀,在去往丹佛的路上,马克重新恢复了开朗饶舌的样子,一路上说说笑笑,期待着丹佛,那里有他的一位好朋友——曾经的哲学硕士现在立志当一位酿酒师的年轻人。
5月13日上午,丹佛刚下过雪,下午我们到达时天已放晴,却依然寒风凛然,在初夏时节给人冬之威严。屋顶瓦片上覆盖薄薄的白雪,在阳光下分外刺眼,但毕竟不是冬日,雪很快融化,在屋檐下滴成珠帘。
丹佛,科罗拉多州最大的城市,位于一片紧邻着落基山脉的平原上别名为里高城(The Mile-High City),因为在州议会大楼西侧第15阶阶梯测量的高度为离海平面1英里(1609米)。丹佛在历史上曾被称为草原上的女王城(Queen City of the Plains),显示它对落基山山脉东边平原上农业的重要性。它的市中心位于南佩雷特河(South Platte River)东岸,接近南佩雷特河与樱桃溪(Cherry Creek)的交接口,离山脚大约15英里远的地方。丹佛人口在美国排名第25位。早先这里渺无人烟,直到1858年发现金矿后,才建立了最初的居民点。1975年这里开采出石油和天然气,各地富商巨贾,蜂拥而至。一时间丹佛市云集了上千家石油公司,一座座摩天大楼拔地而起,丹佛从此身价百倍,发展迅猛,一跃而成为美国中西部著名城市。旅行途中自从离开西雅图,一路行来,皆是偏远小镇或者不毛之地,到了丹佛,再度置身繁华都市,感受红尘滚滚,有种回到尘世的感觉。
丹佛,的确充满着尘世的诸多诱惑,吸食大麻,在这里就是合法的。2014年新年伊始,美国科罗拉多州成为全美第一个允许零售商销售娱乐性大麻的州。到达丹佛,见到马克的朋友Matt ——一个看上去憨厚又邋遢的小伙子,一头卷毛乱糟糟的,稀里咣当的衣服像是挂在身上,怎么也看不出他是出身名校的样子。毕业于波士顿学院哲学系的Matt,现在在当服务生,他为了接待我们特意请了假出来, Matt笑起来很有特点,因为我英语不好,和他的交流就是相视一笑,然后听天书一样听他们聊天,间或听到Matt憨憨的笑声里夹杂着马克略显狡诈的笑声。之后,Matt就带着我们走街串巷七拐八拐走进了一所年份不浅的建筑里,这幢楼房大约七层楼高,电梯是老式的,我们去的时候不知电梯是坏了还是什么原因没开,只好爬楼,楼梯是旋转式的,楼层很高,我们爬到五楼,大约相当于普通楼层七楼的样子,上到五层便闻到一种奇怪的香味,似乎在哪里曾闻到过,仔细想想在旧金山的那条著名的街道上曾闻到过,我猛的想到马可他们交谈时的笑声,心想,这里可能就是卖大麻的地方了。
Matt在一扇紧闭的门上敲两下,大门打开,他将自己的证件连同马克及海伦(马克女友)和我的证件一起递上,对方是一位年轻的女士,看过后就将我们带进想一个套间的地方的里面一间,这里的味道更浓了,我好奇地看他们交谈,看货交易,他们各买了一支香烟,又买了几块“点心”,花了好几十美金,这里无疑就是一个大麻交易处了。从大麻交易店出来,Matt带我们去吃汉堡,停车时他刷的卡,两美元,马克找出两美元现金给他,他没有推辞便收了下来。到了饭店,也是各点各的饭各点各的酒,买单的时候各自拿出信用卡各结各的账。这就是美式交流与接待——淡然,平实。没有一丝客套,没有虚情假意,没有强人所难。君子之交淡如水,在这里才真的见到。
饭后,我们受邀到Matt家里做客,在一幢独栋别墅里,Matt的妈妈热情招呼招呼着,她家的小狗比她还要热情,狗在一个美国家庭里的地位非同寻常,我们先跟人后跟狗一一打过招呼,在客厅落座。Matt从地下室——他的酿造间拿出四五种啤酒,酒精度从四度到十二度,用很小的杯子每种倒出一小杯让我们品尝,一杯杯泛着泡沫的啤酒,发散着科罗拉多特有的味道,水果的甜味、麦芽的香味、啤酒花的苦味,还有一种有点大麻特有的怪味……无数的滋味齐齐冲击味蕾,让人思绪万千,几小杯喝下去,竟然有点微醺,其中一款八度的啤酒给我的印象最深,既有啤酒的醇香又有点威士忌酒的浓烈,而十二度的几乎尝不出啤酒特有的麦芽香味了。 喝酒的时候Matt聊了自己打工的经历,酿啤酒的计划,他说明年或许会去读博士。然后他让马克去到地下室去看他的酿酒作坊,我没被邀请,略微有点小小的遗憾,我很好奇这位哲学硕士如何酿酒的,我更想了解他在酿造不同滋味的啤酒时会做怎样的哲学思考?因为语言不同,这个问题连同他的作坊一样,对我都成了未解之谜了。
从Matt家出来已经很晚,月光如水,清冷异常,他陪我们一起回到旅馆,在那里,几个年轻人拿出白天买的添加了大麻的点心,切成几块分而食之,也给我一块,我吃进嘴里,没觉出特别的不同,他们又邀请我去到房间外抽大麻香烟,我拒绝了。
丹佛是一座看上去很新的城市,走进里面仍然能找到历史的印记。也许是刚刚喝过啤酒的关系,我望着天上的月,思绪奔涌,乡愁泛滥。而我的故乡在哪里?我竟想不出一处让我魂牵梦绕的地方,错把他乡当故乡,那一时,我想到更多的是哥伦布,我租住的那所公寓。
原载12/25/2019 8:56:10 AM轻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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