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枚“职工证”,是1949年9月10日由“青岛火柴股份有限公司”填发的。这枚“勤字第零六七号”证件的持有者,是18岁的昌邑人李文杰。据此推测,他应为1931年生人。
工作岗位的“厨房”,大致与证件的“勤”字在公司内的部门相对应。正面的照片位置,盖有“青岛火柴公司总务课”的椭圆形蓝色印章。照片之下的文字说明,“本公司职工及居住于本公司宿舍之职工家属均凭此证出入本厂”,显然指进出“曹县路8号”的地址。
曹县路,是岛城火柴工业的生产基地之一。先有日资的青岛燐寸株式会社于1918年投产,再有1925年民族火柴工业先驱丛良弼在此筹建振业火柴青岛分厂。1930年前后,又有日资的东华燐寸和益丰燐寸在此汇集。
抗战胜利后,上海大中华火柴公司标购敌产青岛燐寸后,于1947年正式组建青岛火柴股份有限公司。曹县路8号是原青岛燐寸的厂址,新的青岛火柴公司以此为生产地,便是李文杰持有的职工证所载明的地址。
曹县路8号,在东北-西南走向的曹县路的上坡段,它介于南面的诸城路和北面的昌邑路之间的马路西侧。品读职工证上的这段文字,其中至少隐含下列四点:
一、本公司的职工出入厂区需凭此证件;
二、八号的厂址内配备专门的家属宿舍;
三、职工和职工家属都被允许居住于此;
四、证件有出入工厂与宿舍的双重用途。
从企业的福利角度考虑,配备宿舍是保障职工基本权益的措施。若能给职工家属再提供栖息之地,又把稳定就业与岗位目标巧妙地推进了一步。
以劳动密集型为特点的火柴工业,在当年机械化操作尚未达到一定程度的前提下,依靠男性劳动力从事付出极大体能的排梗等繁重工作是主要的生产环节。这也是早期的火柴厂家,通常都提供管吃管住的优惠条件用以招徕员工的方略。
李文杰的工作岗位在厨房,显然这是公司专设的职能部门。厨房的设立,或侧重于为企业管理层的餐食配给、或服务于全厂职工的一日几餐、或给公司宿舍的职工和家属提供必要的帮助。总之,从宿舍和厨房的设置和运转可以看出,它们皆为企业发展所不容忽视的层面。
其时,年轻的李文杰不知是在岛城出生还是从三百里外的昌邑来青岛做工。曹县路的工厂紧靠以昌邑为路名的一条东西街道,如同每天生活在自己的家乡周围。若他乡即故土,一路走来,已至耄耋之年。
这真是值得珍藏的记忆,又是回味无尽的人生。
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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