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2月2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刊有上海生产的牡丹和凤凰香烟的广告。十分之一个版面,算是不小的篇幅。图文并茂的形式,除了引人注目外,还传递出1956年11月份新产品、甲级精装、牡丹凤凰商标等信息。右上角绘制的一名成年男子,手举香烟,做吸食停顿的喜悦之态,与广告词“香气清雅、烟味醇和”的浓厚氛围相得益彰。
据《上海烟草志》记载,“凤凰牌卷烟原为烤烟型甲级卷烟,1956年由上海烟草工业公司设计、注册,南洋烟厂生产,1959年由上海卷烟二厂生产。”
报纸广告的凤凰香烟,在广告下端注有“国营上海菸草工业公司出品”和“中国专卖事业公司上海采购供应站包销”的字样。它们是生产和销售的具体单位和机构组织的名称。由专卖公司包销,既体现特定商品的垄断机制,又突出流通领域的管理方式。
以广告之图与实际的烟标进行对照,发现报纸使用了“菸草”一词,而浅淡咖啡色调的烟标纸上,已改为“烟草”的写法。菸,是烟的异体字。这枚烟标的出产时间,应当比报纸的广告晚了几年。
以草字头呈现的菸字,据说是一种草名,曰菸草。它的别名叫淡巴菰,来自明朝的文字记载。实际上,淡巴菰,或者说淡巴姑、淡巴苽,皆源于西班牙语的tabaco。英语单词以tobacco表示,日语以片假名表示的外来语タバコ,有时也以平假名たばこ出现。但这一假名状态的单词,又有拼音化tabako显示的特例。抑或借用此罗马字的形式,它移作了火柴商标的名称。
与香烟配套使用的日本火柴标贴
凤凰烟标的中心图案,是金粉印刷的一只展翅的凤凰形态。右下角“上菸印刷厰”的小字,表明烟标是自家印制而成。然而在1966年8月时,有人质疑凤凰的商标“带有封建色彩”,凤凰牌号的香烟便被停止了生产。
1972年,上海卷烟厂试制成功外香型样烟,遂套用原有的凤凰品牌。经行业鉴定,新的凤凰卷烟被确认为外香型卷烟。于是,上海卷烟厂专门设立凤凰烟生产车间。新的凤凰烟标有了全新的设计,由此也开始了一段大批量生产凤凰香味卷烟的难忘时代。
202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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