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到李村京口路66号颐佳老年公寓看望朋友。离开后忽然看见马路斜对面有座绿色的地铁小屋,如图:
估计这可能是F口,我围绕此小屋四周查看,但是没有见到任何系列标识。当然站内地图也没有F口。
引人注目的是小屋上有地铁标识:
网查青岛地铁标识的含义是:
青岛地铁标志以大写字母“Q”为主要元素,整体外形呈圆形,标志内部呈现出地铁隧道入口与下方波浪的结合,既展现出青岛这个海滨城市独有的特性,又体现出青岛地铁交通的核心概念。标志的内部展现的是一幅海岛相映的美景蓝图,圆形犹如一轮升起的明月,将海月相映的美好意境转化为青岛地铁发展的美好远景;绿色的应用寓意著地铁是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
此标识是从众多方案中经过层层筛选、公开评审才脱颖而出的。广大市民认可此标识只代表青岛地铁。同所有企业或商品标识一样,它的唯一主人就是青岛地铁,其他任何部门不能借用或盗用。
我们发现,青岛地铁面对这个出口的设计陷入了难以解脱的尴尬境地。
二难推理有多种格式,其中有一种的公式是:
如果p,那么q;如果非p,那么q;
或者p或者非p
总之,q。
现在我们代入相关内容,展开如下:
如果该建筑(绿色小屋)产权属于地铁,就应当标识F口,现在没有标识,则说明地铁有失职之处;
如果该建筑(绿色小屋)产权不属于地铁,地铁就应当出面制止窃用标识的侵权行为,但地铁却无动于衷,则说明地铁有失职之处;
总之,不论小屋产权是否属于地铁,地铁都有失职之处。
不知绿色小屋的设计方案是否申请了专利?其他部门借(盗)用此设计方案是否也涉嫌侵权呢?
总之,青岛地铁应当回应并有所作为。听回音,谢谢。
青岛市民 张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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