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3月3日的《申报》,在第三版右下角的位置刊有“金鹿牌”香烟广告。从绘制的图样可见,金鹿香烟是10支装的纸盒包,由“中国南洋兄弟烟草有限公司”出品。
近乎四分之一个版面的广告,除了打开的烟盒与露出的烟卷之图外,就是围绕烟盒的11张嘴里的吸烟状态,并伴有烟雾缭绕的视觉效果。“金鹿”字间的广告语“尝试之后”和“爱不离口”,与右下角的“色香味”和左下角的“样样好”相呼应。金鹿牌的香烟,可谓名不虚传。
《申报》金鹿牌香烟广告 藏友Koopy供图
报纸刊登广告的前两天,即1937年3月1日,已陷入运转困局的南洋烟草公司与官僚资本代表的宋子文达成协议,南洋烟草公司的经营权落入宋氏手中。4月召开的董事会,在增加宋系董事10名且由总经理负责制改为董事长负责制后,宋子文出任南洋烟草公司的董事长。同年的“八一三事变”,南洋烟厂毁于战火。1942年,在上海胶州路重建厂房。解放后的1951年改为公私合营,1959年又变成上海南洋电机厂。
金鹿的牌号,使用了英文的Golden Stag对应,Stag指的是成年雄鹿。1971年上海卷烟厂推出金鹿商标的香烟出口香港市场,注册时对应的英文使用Golden Deer一词。Deer是鹿的统称,但其汉字的金鹿与三十年代的南洋烟草公司的金鹿则是完全相同。
有意思的是,青岛卷烟厂也在1971年开始生产金鹿香烟。因为是国内销售,烟标使用拼音的JINLU对应“金鹿”二字。为此,上海金鹿与青岛金鹿都曾为商标权属的问题做过不少的争论和维权的活动。最终的结果是,青岛出品的金鹿香烟,以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出现的“蓝金鹿”和“白金鹿”的新商标替代。
岛城坊间,流传着一小段插曲。据说,某年上海卷烟厂的人员从东北考察的归途中,在青岛做短暂的停留。结果他们发现了“金鹿”,于是返沪后就将青岛的金鹿融为上海的金鹿之中。
显然,青岛金鹿并未做商标注册的前期准备,且当年的特殊时段也难以办理必要的注册手续。不过,以南洋金鹿香烟的存在时间至少出现在三十年代中期计,那时的青岛一地,恐怕还没有金鹿的烟香令人品鉴回味吧。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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