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星期日。《人民日报》在第二版刊登引题为“青岛火柴厂解决生产中的新问题”的小篇报道。正题突出的是——“用杂木生产合格的火柴梗”。
虽说报纸标题,只是与日常生活的火柴相关。但此前的一月中旬至二月初,“七千人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就当时的经济形势,说明了国内经济的严重情况,并且提出克服困难的主要办法。大会一致认为,“1962年是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工作最关紧要的一年”,“我们必须抓紧”。
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青岛火柴厂的工作丝毫不容松懈。据文章介绍,火柴梗制造选用的常规木材是椴木,它具有“木质松软、丝直、易于旋切”的特点。但囿于各种因素,近年使用的原材料以“红松、马尾松、榆、柳等杂木”为主。“这些杂木的木质硬软不一,伸缩性有大有小,水分含量低,疤节多,丝斜,旋切时不但费工和操作不便,而且旋切出来的梗子不是粗细不匀,就是起毛刺,断头、断梗也很多”。凡此种种,直接影响到火柴的质量。
为解决实际生产所面临的问题,青岛火柴厂首先根据杂木的硬度做选料的分类,然后对硬质木材做必要的蒸煮处理。同时,对于外观欠佳的材料再做适当的修整、切割、填充等不同的处置方法,以达到有效旋切的目标要求。最后,经过全厂职工们的积极努力,终于用杂木生产出合格的火柴梗。
计划经济的年代,火柴的生产和销售完全由国家统一组织管理。作为火柴生产重要原材料的木材,也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调拨。青岛火柴厂的木材来源,以东北地区为主。之所以出现红松、马尾松、榆、柳等杂木的供应,与其时整体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状况不无关联。
《人民日报》的报道,是突出对企业的正面宣传。但要保障火柴生产的正常进行和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获取稳定的木材供应还是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青岛火柴厂针对木材的供应做出部署,这种实际行动也走在全国的前列。
1962年9月,青岛火柴厂会同山东省轻工业厅,向国家轻工业部呈报《关于青岛火柴厂拟在即墨县建立火柴用木材基地的报告》。两个月后,国务院做出积极的批复。但涉及国家计委、经委、林业部、山东省等多部门的协调以及当时的历史条件所限,项目始终未能启动。直到七十年代末,国家创建意大利杨树林基地的工程启动后,我国火柴木材的供应局面才逐步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以青岛地区火柴售价的记录为例,从1961年7月起,每小盒火柴的零售价从原来的0.012元涨到0.015元,涨幅达25%。从1963年2月起,再次调整为每小盒两分钱的售价。看似不大的水平,实际上涨了三分之一。不得不说,1962年时段的木材成本波动,是造成1963年初火柴零售价格变化的原因之一。
待至八十年代初,青岛火柴厂还专门在出品的火柴上做“我厂收购”木材的广告。涉及的采购标准是:
地方鲜杨木,直径20厘米以上,长4米以上,无腐朽疤节,以质论价,数量不限,欢迎到供应科联系。
回看1962年的年代,就企业生产面临的实际困难,青岛火柴厂的职工经过自身的努力得到问题的圆满解决。然而,仅仅三十年过后,全国火柴行业共同面对的更为严峻的经营困局,却让大多数的厂家束手无策、回天乏术。
最终,青岛火柴厂也未能完成产业的升级、命运的转机。世纪末年,工厂已淡出大众的视野、火柴亦远离日常的生活。
20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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