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目前的道路门牌排序,旧时的辽宁路53号,大体上是在东西向的辽宁路与偏西南走向的利津路之交叉位置的东侧。永安火柴厂的背后,缓坡的利津路上半段的路西,就是赫赫有名的华北火柴厂。
据1947年2月出版的《青岛指南》,辽宁路53号则是洪泰火柴厂的所在地。同为经理人的江鹤泉,还在利津路11号经营德泰工厂。不过从1947年青岛市火柴业同业公会会员名册可见,江鹤泉的洪泰火柴厂还是在利津路11号。
另从“青岛档案信息网”查询到,德泰工厂设立于1933年,落址利津路11号,以制造电石为主营业务。三十万元的投资,来自即墨的江鹤泉、江崇汉、杨肖轩、杨如玉。其中江氏二人各自年龄的41岁和20岁,貌似是两代人。很明显,永安火柴厂的江崇安,与德泰工厂的江崇汉也隐含一层同辈的亲属关联。
“青岛档案信息网”资料截图
由此推测,辽宁路53号与利津路11号,是以江鹤泉为核心人物的两家紧密层企业。永安火柴厂与洪泰火柴厂,有可能是一家工厂的两块牌子、或者说是难分彼此的两家实体工厂。
新中国成立后,岛城的火柴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整顿和重组。至1952年9月,原有的永安火柴厂与华北火柴厂、新华火柴厂等多家企业陆续合并为国营青岛实业火柴厂。当1956年1月青岛市私营火柴企业全部实行公私合营时,洪泰火柴又与其他16家火柴厂和梗片厂等,并入已成立的振华火柴厂。
上述两条线索证实,虽然永安和洪泰的紧密度颇高,但两家确为不同的工厂。据国华火柴厂的创办者王超凡老人记述,李涟溪经营的胶县洪泰火柴厂在日占时期出售给台东镇商会会长杨玉廷。搬来青岛后,洪泰火柴又由江鹤泉接手。先在威海路,后迁至利津路生产。
1950年《商标公报》的审定商标资料 藏友Koopy供图
原本信息量匮乏的永安火柴厂,一则“美人”商标的审定注册资料,让陌生的永安增添了闪烁的光亮。1950年10月,以古代仕女外貌呈现的“美人为记”图形,显示的商标申请人是辽宁路53号永安火柴厂的赵琴堂。背标的竖列文字,即“品质精良 永久不变 倘有不着 负责退换”,算是对产品质量保障的有力宣传。
美人火柴是否获准注册以及有无实际的生产,一己所知仍是空白。从1950年10月到1952年9月的不足两年间,是“美人为记”火柴可能诞生的理论时段。至于现实生活有无“美人”,也有待继续提灯探找。
20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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