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丨张鸿烈与沈鸿烈见证的火柴事务 - 世说文丛

张勇丨张鸿烈与沈鸿烈见证的火柴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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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8月4日《青岛时报》,在“本市新闻”栏目的第六版,刊登题为“火柴业成立合作公司煤矿合作公司尚在筹备中”的两条简讯。
 
据悉,火柴业合作公司是由市长沈鸿烈与从济南来青岛的山东省建设厅厅长张鸿烈“数度晤商”后,于7月30日在泰山路的火柴公会所在地成立的。
 
合作公司通过的“办事细则”表明,在其时火柴行业普遍存在“销路呆滞”的情况下,“要求官方限制新厂出现”。据报道,该诉求“业蒙沈市长与张厅长应允”。参加合作公司的火柴厂共有13家,主要分布于青岛和济南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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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烈(1884-1962)

沈鸿烈(1882-1969),湖北天门人,1931-1937年担任青岛市长。张鸿烈(1884-1962),河南固始人,被誉为“中原教育界先驱”。1930年始,担任山东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厅长。
 
沈张年龄相仿,分别留学日本美国,二人又同为同盟会会员。相似的背景和履历,虽从政的领域各异,但两人的级别却颇为接近。1949年之际,沈张皆赴台湾、度过余生。
 
火柴业成立合作公司,煤矿业也面临同样的选择。这也是张鸿烈厅长在青期间与沈市长一道,以政府官员的身份同煤矿公司的核心人物丁敬臣“谈论数次”的因由。至于省建设厅何以介入相关产业内部的合作事宜,尚未过多求证。
 
1930年代初,全国火柴业在南京国民政府提高统税以及市场的无序竞争影响下,行业内普遍面临种种困难。火柴合作公司的设立,是业内需求稳妥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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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至8月13日《青岛时报》,题为“鲁青火柴商产销合作社开创立会”的新闻表明,“山东各地火柴商发起创办产销合作社,经沈市长及社会局储局长督促指导筹备月余,至(十一日)假市商会开创立会”。
 
与不到两周前成立的火柴合作公司相比,鲁青火柴产销合作社的诞生,无疑具有更积极的作用。在“鲁青两地火柴商共十六家”参与的成立大会上,沈鸿烈的训词提及“精神合作”与“利害合作”的问题。实际上,是在倡导各厂家实施“产销合作”,以寻求生产数量的合理性以及利益分配的均衡性。
 
“训话毕投票选举”如下:
 
理事(七人):曲建堂、江一山、王渭川、臧恒甫、李卓然、李荫堂、王崇五
候补理事(三人):王益受、孙俊丞、丛德滋
常务理事(三人):江一山、臧恒甫、曲建堂
理事长:臧恒甫
监事(三人):胡俊臣、纪星桥、刘濯之
候补监事(一人):王瑞甫
 
新成立的鲁青火柴业产销合作社,后与青岛市火柴业同业公会同在云门路47号办公。日占青岛后的1938年12月,续办中华全国火柴产销联营社青岛分社时,又增添了日资火柴企业的人员。
 
202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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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张勇丨张鸿烈与沈鸿烈见证的火柴事务》 发布于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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