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是民国元年。这年的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改国号为中华民国,并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在日本,1912年跨越两代天皇。因此,这一年既是明治四十五年,又是大正元年。大正的年号,以1912年7月30日为始至1926年12月25日结束。
从日本商标注册的资料发现,一枚“光明”为题的商标,是日本燐寸制造株式会社于明治45年7月15日获取注册的。以商标提交申请到取得注册大约需要半年的时间计,这枚商标图案的两面旗帜以及四个边角的国号等设计元素,正好应在1912年元旦之后才被公众所知。
光明商标的拥有者——日本燐寸制造株式会社,于1907年由日本火柴制造商的直木政之介(1887年创办直木燐寸社)、本多义知(1879年创办明治社)以及日本火柴贸易商社的三井物产共同组成。日本燐寸一家公司在业内的实力,占整个日本火柴市场的四分之一份额。
待至1927年,日本燐寸制造株式会社被纳入到大同燐寸株式会社的公司框架内。在1907-1927年日本燐寸的自主经营期间,它还集中于1921年11月连续注册了一系列与“光明”设计风格一致的“自由”(注册商标第137945)、“平民”(注册商标第137946)、“同美”(注册商标第137947)、“民国”(注册商标第137948)等商标。
这些商标的图案和文字,皆与其时政权主体的北洋政府有关。因此,老火花也被大众收藏视作辛亥革命题材的上等佳品。
取自《日本登录商标大全精选》
就常驻日本的华商团体而言,在他们取得注册的火柴商标中,不乏与辛亥革命等相关的内容。以华商为主体,通过火柴销售的发散式传播,能够将民主革命的人物、事件、文化、思想等间接地传递和渗透到国内的受众群体,无疑起到了某种宣传和启蒙的作用。
但是,以日本火柴生产厂家为这些特定商标的申请者和拥有者,如果不单单从商业化的角度分析观察并且找到答案的话,那么包括火柴经营者本身在内的日本社会相关的群体到底与中国民主革命产生怎样的内在联系,确实是一个值得细致研究的课题。
以“同美”二字为例,一枚从火柴盒面揭下来的实物商标,给人以岁月的沧桑之感。
与注册商标对照,标贴所见是两面交叉展开的五色旗,且边角以“国旗商标”的四字为记。中心位置的“星洲”,表明商标适用于新加坡市场的销售。或可理解,这是日本制造的火柴出口新加坡使用的商标。
同美,这两个在中国、在日本、在狮城皆能识别和使用的汉字,到底又隐藏着什么含义,有待进一步留意并做必要的后续探索。
2024.7.31 青岛
原载 ros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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