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4月19日,《青岛民报》第六版载有一则“购买火柴 被人骗去巨款 寻获骗犯扭赴警察分局”为标题的新闻。
据报道,时年31岁的山东益都人张东义,是劈柴院内、江宁路8号一户商家的伙计。他“为人忠诚俭朴,素为经理所信仰”。4月2日,从店内支取百元银洋,计划到东镇的振业火柴公司购买两吨火柴(共十二箱)。
今日之歇业的江宁路8号门面
百元两吨,单价五十。但购买时,得知价格涨至六十元。因不能决断,张东义需返回店里同经理商议。但他行至阳明路时,又顺便拜访了朋友黄某。恰在此处,碰到22岁的即墨人戴瑞亭。对方称,曾在振业工厂工作且与负责人相识。如由戴代购,价格“定极便宜”。
喜闻此言,张东义便将购买火柴的款项六十二元交予戴瑞亭。但“戴接款即行潜逃,张查找无着,始知被骗”。回到劈柴院汇报后,经理答复“被骗之款,均须如数偿还”。无奈,张东义只得整日外出查找。
经过半个月的日夜辛劳,4月17日下午四点左右,张东义在与事发地的阳明路仅一街之隔的万寿路同骗犯戴瑞亭相遇,遂将其扭送至万寿路派出所。据戴交代,他携款赌博,已输掉三十二元,代购火柴自然无能为力。最终,戴犯被押送分局并“转送警察局罚办”。
1993年出版的青岛交通图之台东概貌
从这则单纯的社会新闻,可略窥当年火柴业经营的概况。
事件发生的时点,离日本全面侵华和二占青岛不远。在此后推行军事占领和经济统制的政策之前,彼时的全国火柴业受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大幅度提高统税影响,生产和经营陷入困境的情形始终未得缓解。包括振业公司在内的岛城火柴工厂,基于政策性因素的传导而致售价时有波动的境况亦容易理解。
不过,购买两吨火柴已不算是小的数目。劈柴院汇集着批发零售纸烟的大小店铺,香烟和火柴正是他们售卖的主要商品。按理说,从振业公司购买火柴应当有采购意向、订立合同、付款交货的基本程序。何以让店铺的伙计携带现款,且在价格未明时径直去往工厂购买,也是稍稍难以想象的一幅图景。
从振业火柴公司所在的曹县路,要跨越沾化路、利津路、顺兴路、威海路,才能到达与台东一路垂直的阳明路。东西相距,足有千米。而从曹县路顺着辽宁路、热河路、胶州路返回劈柴院,不过四公里的路途。张东义之所以绕路他求,或许有让朋友协助的设想。偏偏碰到能说会道的戴瑞亭,可能又是张东义预期过大、放松警惕的根源。
昨日13点所拍之江宁路8号以北
八十七年过后的今天,世间骗人的把戏层出不穷。虽说劈柴院伙计的被骗看似再简单不过,但就是如此低俗笨拙的手法,依旧会让一批又一批善良的人受骗。不知是人心需要缝补,还是智商亟待提高。一则旧报的消息,确令人回味无尽。
原载 rossen
2024年08月21日 00:00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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